新蔡县政府购买机动车驾驶人考场服务项目询价函
新蔡县政府购买机动车驾驶人考场服务项目询价函
询价函
新蔡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新蔡县公安局委托,就新蔡县政府购买机动车驾驶人考场服务项目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新蔡县政府购买机动车驾驶人考场服务项目,新政采【2017】161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一标段 科目二考场;二标段 科目三考场;三标段 科目三考场详细说明见询价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合格的投标人: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3、供应商须拥有考场用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4、租赁社会考场不属于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验收备案的驾驶员培训教练场地。
5、租赁期内由交警大队统一管理考场、考试车辆、考试设施、考试系统日常检查维护,考试工作台账记录管理,考试异常情况处置等完备的考场运行管理服务。
6、租赁期内社会考场不得用于驾驶训练,驾驶培训机构的教练车不得作为考试车使用。
7、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
二标段合格的投标人: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3、供应商须拥有考场用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4、租赁社会考场不属于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验收备案的驾驶员培训教练场地。
5、租赁期内由交警大队统一管理考场、考试车辆、考试设施、考试系统日常检查维护,考试工作台账记录管理,考试异常情况处置等完备的考场运行管理服务。
6、租赁期内社会考场不得用于驾驶训练,驾驶培训机构的教练车不得作为考试车使用。
7、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
三标段合格的投标人: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3、供应商须拥有考场用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4、租赁社会考场不属于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验收备案的驾驶员培训教练场地。
5、租赁期内由交警大队统一管理考场、考试车辆、考试设施、考试系统日常检查维护,考试工作台账记录管理,考试异常情况处置等完备的考场运行管理服务。
6、租赁期内社会考场不得用于驾驶训练,驾驶培训机构的教练车不得作为考试车使用。
7、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
四、询价文件的领取:
1.获取时间:2017年11月15日至2017年11月20日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投标人需在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xcggzy.org.cn)网上注册成为会员,并完成信息入库事宜后(详见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滚动屏幕“关于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入库登记的公告”),登陆交易系统进行招标文件下载。
3、本项目的补充文件、变更内容等相关资料都将发布在招标公告发布的网站上,请各位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并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五、递交询价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1日9: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11月21日9:30分。
地点:新蔡县仁和大道西段市民之家4栋(西北角)2楼2号开标厅。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法人或法人委托人参与投标。
七、项目咨询电话:
政府采购中心 贾先生 联系电话:****-*******
新蔡县公安局 刘先生 联系电话:186*****188
八、监督部门:
新蔡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
本次采购信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xcggzy.org.cn.)发布,欢迎查询。
新蔡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七年十一月十五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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