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预警预报系统招标公告
空气质量预警预报系统招标公告
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湘潭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湘潭市空气质量预警预报系统采购 (采购代理编号:XTHX-********5,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潭市财采计(2017)680号)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湘潭市空气质量预警预报系统采购;
1.1预算金额:*******元。
1.2采购系统主要建设内容: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1 | 空气质量统计预报模式系统 | 1套 |
2 | 大气污染网格化监测数据分析系统 | 1套 |
3 | 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 | 1套 |
4 | 大气污染成因分析系统 | 1套 |
5 | 大气污染现场检查系统 | 1套 |
6 | 大气污染整治考核系统 | 1套 |
7 | 应急预报APP移动终端 | 35台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1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至(六)项
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1.4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社保登记证或近半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
1.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1.6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1.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格条件:
2.1根据财库〔2017〕129号文件,本项目中所投平板电脑须为国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投标时提供相对应的“第二十二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当页复印件);
2.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保证金:
3.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0000元(人民币)
3.2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
3.3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
3.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4.1请从2017年11月15日至2017年11月22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4.2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17年11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
4.3.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4.4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和补充通知(如有)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 2017 年12月5日9 时00 分(北京时间)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开标地址)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届时请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手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的手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身份验证,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
7、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湘潭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李权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湘潭市建设中路3号美高梅大酒店7楼708室
联系人:梁莉、邓琪 联系电话:****-********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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