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海淀综治信息化平台(二期)平台开发招标公告
平安海淀综治信息化平台(二期)平台开发招标公告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北京市海淀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平安海淀综治信息化平台(二期)平台开发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平安海淀综治信息化平台(二期)平台开发项目
项目编号:0773-1741GNOA0372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艺芬、丁鑫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海淀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7号
联系方式:张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艺芬、丁鑫***-********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15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4、招标需求及数量:平安海淀综治信息化平台(二期)平台开发项目应用软件开发
类别 | 名称 | 数量 | 备注 |
软件开发 | 平安海淀综治信息平台(二期)项目 | 1套 |
(1)本项目共1包,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进行投标,如有多包,可投一包或多包,但不得拆包,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服务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近三年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记录及行政处罚;(4)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26.688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1月15日 09:00至2017年11月2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其他补充适宜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0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2月0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9号六层西侧第一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查阅或购买招标文件时被授权本人应持: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提供三证合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针对此项目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被授权人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
2、所有投标文件都应附有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并同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投标保证金为项目预算的1%。投标保证金应用人民币以下列形式提交:转账支票或电子汇票,致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注:确定为中小型企业的潜在投标人,也可选择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由指定的担保公司代为担保。担保函需要开标前提前三个工作日送达招标机构。同时附带相关部门开具的中小企业证明文件。
3、投标、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9号六层西侧第一开标室。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开标地点,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4、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5、传真:***-********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注:本项目招标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扶持小微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价格百分比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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