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村付一组农田招标公告
黄浦村付一组农田招标公告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第165号令通过的《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规定,受泾河镇黄浦农村社区股份专业合作社委托,宝应县产权交易所决定对黄浦村大寨路北农田进行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出让方承诺:本出让方将持有的标的公开出让,按本公告内容由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公开发布承包经营权出让信息,并由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出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项目经营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项目权属清晰,我方对该项目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项目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
二、项目介绍:黄浦村付一组土地发包承包经营权流转项目,面积合计145亩,大寨路北灌沟西大圩归农村种植。四至:东至付付二组、西至祝后组、南至三级渠、北至直属支。每年每亩以580斤水稻总价计算(水稻单价以当年国家出台的水稻指导价为准,如国家取消指导价,以当地国家粮食部门挂牌粳稻收购市场价为准,但无论粮食价格如何低,租金不得低于800元/亩,收取村级土地流转管理服务费50元/亩。交款方式:签订合同时交纳履行保证金叁万元整以及预交第一年租金百分之七十,余款在每年6月20日全部交清。以后每年10月1日前预交下年承包金百分之七十,余款于当年6月20日交清,保证金30000元抵冲最后一年租金。承包地经营权流转期限为五年(以水稻收割结束为准),即从2017年11月20日起,至2022年11月19日止。承包地块四周圩堤在承包期内归承包人使用收益,但不得种植林木。具体详情以受让方实地勘察为准。该项目明标明投。
三、受让方资格条件: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7年11月13日上午 8 :30 —2017年11月17日上午11 :00 前在泾河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报名。报名材料费 200元,同时缴纳保证金30000元
2、招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11月20日上午10:00 在泾河镇泾河农经中心招标,报名者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和报名费、保证金银行缴款单参加竞标,未报名者不得进场参加竞标。
3、本项目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经出让方同意可以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以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按交易规定返还。
4、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转让方有权扣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1)当意向受让方办理有效受让登记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又单方撤销受让申请的;(2)当项目公告期满产生竞价后,意向受让方未按规定履行后续竞价登记程序的;(3)当以挂牌价为底价竞价时,因各竞买方均不举牌应价导致最终无法确定受让方的;(4)最终确定的受让方,未能按规定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四、注意事项:
1、报名时需填写《意向受让方承诺书》和《报名登记表》,报名费及保证金直接交到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所账户内,并注明缴款事由,报名费不退,保证金不计利息。
2、招标开始,迟到15分钟后不得进场参加竞标,按弃权处理。
3、竞标者中标后,所交保证金冲抵竞标款,未中标者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
4、中标者必须于2017年11 月21日下午5时前将余款交到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所账户内,否则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标段重新发包。
5、土地招标仅限泾河镇黄浦村付一组村民。
6、中标后大户按要求全程机械化种植,可享受政府全程机械化财政补贴。
7、鉴证费由中标人承担,鉴证费收取比例为合同款的0.5%。
8、免责条款:受让方应该在参加交易前自行对项目现状、面积、质量、权属、真伪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本公告项目所介绍的内容由出让方提供,仅供参考。
9、标段四至解释权归泾河镇黄浦村农村社区股份专业合作社 。
10、报名材料费、保证金交纳账户:开户名:宝应县艳阳天三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宝应农商银行;账号:****************069578。开户行:宝应农业银行;账号:****************6。
报名联系人:何 军 电话:137*****939
吉 松 电话:151*****699
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所
2017年11月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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