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300t/d生活垃圾热解发电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招标公告

松滋300t/d生活垃圾热解发电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招标公告

湖北松滋300t/d生活垃圾热解发电PPP项目已由松滋市人民政府以《松滋市人民政府关于湖北松滋300t/d生活垃圾热解发电PPP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批准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松滋市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松滋市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湖北富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就湖北松滋300t/d生活垃圾热解发电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发布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HBFR-ZG-********1

2、项目名称:湖北松滋300t/d生活垃圾热解发电PPP项目

3、项目授权主体:松滋市人民政府

4、项目实施机构:松滋市城市管理局

5、项目采购预算:18642万元

6、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该项目采用旋转床绝氧热解发电技术,由投资方投资建设运营,松滋市政府按照约定支付垃圾处理费用。初步设计垃圾处理能力300吨/日,远期规划处理能力800吨/日。项目用于主要处理生活垃圾,也可以处理政府指定处理的其他非危险有机废物,如污水处理厂污泥等。

7、项目合作期:30年,不含建设期1年,从正式建成项目交付运营之日开始计算。

8、资产权属:项目公司在建设期内建设投资形成的项目资产以及本项目运营期内更新重置或升级改造投资形成的项目资产,在《ppp项目合同》有效期内均归项目公司所有。合作期满所有项目资产均无偿移交给市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8、运作方式: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

9、社会资本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在项目所在地注册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立项、环评、可研及相关部门行政审批,并负责项目全部设施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管理。在合作期间,项目公司采用“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贴”方式收回投资成本和获取合理利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信誉要求:

1)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本项目投标资格评审前,若申请人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其申请作无效处理;

2)在近3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或因违法法律法规受到处理的事件;

3)申请人提供依法纳税证明(提供近三个月国税、地税证明);

4)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申请人须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4、2015、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5)申请人提供为单位职工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包括委托代理人)。

3、业绩要求:

1)申请人应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具备200t/d(含)以上垃圾绝氧热解处理项目业绩;申请人近三年(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40个月)具有城乡生活垃圾绝氧热解成功案例1个以上。业绩需提交相关的和政府签署的项目合同或者相关协议等;不少于1个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申请人须具备实施本项目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垃圾绝氧热解处理相关专利技术认定不少于三个。

4、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方式参加资格审查的,应当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并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人并约定融资、建设、运营、移交等责权主体;同一专业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申请人,以联合体各方中资质等级最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等级;

2)资格预审后,联合体或联合体各方不得发生变化,联合体各方须严格按照联合体协议落实相关责任和义务;

3)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协议中必须明确由谁承担主要责任。

三、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17年11月16日至2017年11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在湖北富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荆州市凤凰路51号中铁十二局荆州办事处院内)领取资格预审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2、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须由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亲自到场(委托代理人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携带本人身份证、联合体协议书和资格预审公告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的文件原件及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不限定合格申请人的数量,所有资格预审评审合格的申请人均有资格参加下一阶段投标;当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家时,将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2月8日9:00时止(北京时间)。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湖北富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荆州市凤凰路51号中铁十二局荆州办事处院内)。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松滋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毛科长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富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经理 电 话:153*****909

2017年11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社会资本 发电 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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