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达泵站(一期)建设招标公告
鑫达泵站(一期)建设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山县鑫达泵站(一期)建设项目已由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通发改【2017】37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方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通山县鑫达泵站(一期)建设项目
2.2工程项目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617万元,用地面积100㎡,总建筑面积150㎡。
2.3工程建设地点:通山县通羊河(鑫达建材)以北。
2.4招标范围:主泵房、泵站前集水池、进水函洞、进水前池、出口护坦等相关配套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3.2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工程。
3.4项目管理机构包括:①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备 水利水电 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验。②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上述人员需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岗位证),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
3.5申请人近三年内(自2014年11月1日至今)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企业信用记录,并提供网上查询截图依据)。
3.6申请人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落款时间应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并在报名时间之内,查询期限应至少为告知函落款之日的近三年,查询内容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3.7近三年具有同类项目业绩(类似业绩:结构特征和规模与招标项目相似且单项合同金额在600万元以上的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书);
3.8申请人在本次投标活动中不得有假借资质、围标、串标和转包、分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行为;拟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必须承诺常驻施工现场管理,且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班子成员等(提供附件一承诺函)。
3.9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必须由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并携带以下有效资料的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报名:
①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副本;
②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证书及相应的资格或岗位证书;
④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⑤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
⑥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书);
⑦有效的承诺函;
⑧通山2017年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记录。
5.2报名时间:请申请人于 2017 年 11 月 16 日至 2017 年 11月 22 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5.3报名地点: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山县教育局11楼1102室)。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12月1日上午9:00整。地点为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通山县教育局10楼)。
6.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密封包装,并达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不泄露。未密封包装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 报名时请先在通山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报名表格1及投标承诺书。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通羊河橡胶坝管理中心
地 址: 通山县通羊镇洋都大道花园路
联 系 人:涂先生 联系电话:133*****219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方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咸宁市滨河西路47号
联 系 人:曹工 联系电话:138*****909/********166
湖北方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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