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村道路延伸工程(重新)招标公告
环村道路延伸工程(重新)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罗店镇大岭村环村道路延伸工程(重新招标),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金华市婺城区罗店镇大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及自筹。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工程规模:工程投资约26万元。
2、工程建设地点:婺城区罗店镇大岭村
3、工程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4、工期要求:30日历天
5、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延伸工程(工程量按实计算)。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建造师注册资格,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2.2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2.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2.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2.5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上述2.2、2.3、2.4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三、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3.1企业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和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
3.3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3.4 安全生产许可证;
3.5企业“三类人员”证书(企业法人、企业经理、企业安全生产副经理(须附任职文件)、企业技术负责人A类证书;项目负责人B类证书;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C类证书);
3.6投标单位还需提供《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证明》;
3.7按本公告第2.2、2.3、2.4这三条中要求提供的承诺书;
四、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在提交完整的报名资料后,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6 日~11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 4:30时,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六、报名地点:金华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市八一北街737号世贸饭店东塔25楼)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华市婺城区罗店镇大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代理机构:金华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罗店镇大岭村 地址:金华市八一北街737号世贸饭店东塔25楼
联系人:翁先生 联系人:范建强
联系电话:135*****588联系电话:****-********
2017年11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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