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南县国土资源局集体建设用地委托第三方检查项目询价公告
辉南县国土资源局集体建设用地委托第三方检查项目询价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辉南县国土资源局集体建设用地委托第三方检查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辉南县国土资源局 | ||
行政区域 | 吉林省 | 公告时间 | 2017年11月16日09:30 |
报名时间 | 2017年11月16日08:30至2017年11月20日16:00 | ||
报名地点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7年11月29日14:00 | ||
预算金额 | ¥18.2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罗经理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5*****718 | ||
采购单位 | 辉南县国土资源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辉南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赵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9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罗经理135*****718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辉南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辉南县国土资源局集体建设用地委托第三方检查项目进行询价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辉南县国土资源局集体建设用地委托第三方检查项目
项目编号:HC-JLZB-2017-63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135*****71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辉南县国土资源局
采购单位地址:辉南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赵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罗经理135*****718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9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见公告正文
三、报名和审查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2 万元(人民币)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6日 08:30至2017年11月2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审查时间(审查资质的时间):2017年11月16日 08:30
审查地点(审查资质的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四、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9日 14:00
五、询价方式和询价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2017年11月16日 08:30至2017年11月2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询价文件地点: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获取询价文件方式:
现场购买
获取询价文件文件售价:
500.0
六、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1月29日 14:00至2017年11月29日 14: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JLZB-2017-63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辉南县国土资源局集体建设用地委托第三方检查项目,由辉南县财政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项目采购X【********】-0213号)文件,依法进行招标。招标人为辉南县国土资源局,项目资金来自政府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集体建设用地委托第三方检查进行国内询价采购。
2.1、工程名称:辉南县国土资源局集体建设用地委托第三方检查项目
2.2、项目地点: 辉南县境内
2.3、标段划分及预算: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预算为:18.2万元。
2.4、服务期限:按合同约定。
2.5、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2.6、招标范围:完成辉南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房屋确权登记县级检查,100%覆盖辉南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房屋确权登记所有成果,建立检查记录,形成检查报告。
2.7服务标准:辉南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房屋调查确权登记发证县级检查成果保证能通过国家、省、市、县相关部门验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测绘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规章的规定。
3.3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须具有类似业绩一项及以上。
3.4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测绘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近三年主持过类似工程业绩。
3.5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6从报名时起至服务周期结束发现任何企业有弄虚作假行为,将被列入黑名单(拒绝以往有上述行为的企业参与此次投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6日至2017年11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场报名,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件(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行许可证原件、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职称证、近三年不亏损的财务审计报告、近一年内(2016年11月-2017年10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外省企业入籍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即可),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公司、法人、授权人)、近一个月内银行资信证明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需要提供的资料(所有证件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加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标明与原件一致,财务审计报告加盖财务专用章,合同类文件须有合同专用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9日14时00分,地点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单位:辉南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辉南县
联 系 人:赵先生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9楼
联系人:罗经理联系电话:135*****718
2017年11月16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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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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