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安全防范系统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人民法院安全防范系统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淳安县人民法法院

二.单一来源编号: dyly****************

三.采购项目名称:安全防范系统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四.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部门

五.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1

安全防范系统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1



107万元

本次淳安法院安全防范系统租赁服务采购项目主要涵盖法院机关及汾口、威坪、临岐三法庭的所有监控门禁设备,共计230个高清监控摄像头和21套门禁,租赁服务期限为三年。根据省高院要求及本院实际需要,本项目中的所有监控、门禁要组建一张大网,纳入到法院内网中来,最后通过安全防范系统的核心交换机与内网的核心交换机互联互通,而且还要保证线路与数据的绝对安全、保密。因此除了监控门禁及存储设备租赁外,还需租用MSTP数据专线,目前只有电信运营商提供此类服务。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申请理由:

本项目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由淳安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承揽实施,不仅在布线和设备安装上更加地熟悉、安全可靠,而且设备和线路租赁价格更加优惠,服务更加到位,其中高清监控摄像头及门禁还可延续使用,财政资金更加节省。现本项目采购预算控制价由县电子政务办审核论证的110万元调整为107万元。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淳安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淳安县千岛湖镇人民路41号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专业人员职称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方友军

高级工程师

淳安县电子政务办

洪苏平

助理工程师

淳安县财政局

宋建恒

工程师

淳安县电子政务办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原有门禁和监控系统租赁项目是由淳安华数公司承建,本项目在原有基础上实施更方便、资金更节省、应用无缝对接,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十.其它事项:

1、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至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淳安县人民法法院

联系人:宋明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曙光路59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淳安县财政局

联系人:方建宏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95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租赁服务 防范系统 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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