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2018年高标准农田整治项目
梅河口市2018年高标准农田整治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ZDGX-2017-14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河口市2018年高标准农田整治项目已由吉林省国土资源厅以吉国土资开发【2016】2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梅河口市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源为26%中央财政资金和74%省财政资金,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测、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及预算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一座营镇、海龙镇等8个乡镇。
2.2 建设规模:5006.04公顷。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一标段:梅河口市2018年高标准农田整治项目勘测工作(招标编号:ZDGX-2017-149-1);
二标段:梅河口市2018年高标准农田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及预算编制工作(招标编号:ZDGX-2017-149-2)。
2.4 服务周期:
一标段:2017年12月20日至2018年1月28日,共计40日历天。
二标段:可行性研究报告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设计及预算编制2018年1月28日至2017年3月9日,共计40日历天。
2.5 项目实施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关于土地整治工程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办法、示例,吉林省关于土地整治工程方面的文件、规定以及吉林省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有关技术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测绘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二标段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行业(农林专业或公路专业或水利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所有投标人须在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土地整治项目名录备案并通过方可投标。
3.2 企业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一标段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从事过农村土地勘测工作;二标段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从事过农村土地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及预算编制工作。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近三年至少一项类似业绩,且其他专业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只可以对上述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3.5 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6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不接受在以往参与土地整治相关工作中存在违法违规及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参加投标。
3.7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期间到营业执照注册地检察机关办理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投标活动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允许同时就本项目上述同一项目投标。
3.9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6日至2017年11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在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法人和项目负责人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土地整治项目名录备案网页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以上证件为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每标段招标文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17年12月8日9时00分,地点宝铂精品酒店会议室(长春市幸福街与南三环交汇南行300米)。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日报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梅河口市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王先生、李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612室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186*****737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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