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精河县棚户区改造河畔丽景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监理(二次)

博州精河县棚户区改造河畔丽景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监理(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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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博州精河县棚户区改造河畔丽景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经由博州发改行政(2017)30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精河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博州精河县棚户区改造河畔丽景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监理(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156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监理)。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博州精河县河畔丽景小区

2.工程规模:新建道路2000米,供热管网2000米,电力管网2000米,排水管网1500米,供水管网1500米,小区换热站一座。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JHX********185*****05003

博州精河县棚户区改造河畔丽景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监理(二次)

监理招标

157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监理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从 2017年11月16日 10时00分 到 2017年11月23日 10时00分

2.报名地点: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ztb.xjjs.gov.cn)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17年11月17日至2017年11月26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19:00

2.领取方式: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ztb.xjjs.gov.cn)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ztb.xjjs.gov.cn)、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xzfw.xjboz.gov.cn)和博尔塔拉报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精河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新建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精河县

地 址:

博乐市中央公馆A2#号楼三层

邮 编:

833300

邮 编:

联 系 人:

梁帅

联 系 人:

宋向玲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础设施 小区配套 棚户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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