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库区中部大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第二期工程(彭水片区)三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三峡库区中部大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第二期工程(彭水片区)三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峡库区中部大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第二期工程(彭水片区)已获批建设,项目业主为彭水县宏禹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和地方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彭水县宏禹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第3标段,招标内容、建设地点及工期如下:
3标段:渠道、渡槽、涵洞等。建设地点:彭水县平安乡,计划总工期为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凡由重庆市水利局在重庆水利水务网上对其不良行为进行公布,并已实行橙色或红色通道管理的施工企业,在其不良行为的公布期内,禁止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8年12月24日至2008年12月28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2403房间持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外地企业还须出示入渝登记备案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书、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合同书或中标通知书)等(出示原件,提交加盖投标人鲜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2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初定为2009年1月 12日9时30分(招标人与潜在投标人通过书面方式约定后,投标截止时间可适当提前),地点为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3号水利大厦2402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http://www.project-and-bidding.cq.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彭水县宏禹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彭水县汉葭镇131号 地 址:重庆市水利大厦24楼
邮 编:409600 邮 编:401147
联系人:蒋先生 联 系 人:宋先生
电 话:023- ********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jxb88032@163.com 电 子 邮 件:rhgeng@163.com
网 址: 网 址:Http://www.cqhysl.net
开户银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2008 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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