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东河区审计局购买物业服务项目 | |||||||||
项目编号: | 包采磋〔2017〕1336号 | |||||||||
采购目录: | 服务类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本项目生产或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2)经检查机关查询并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为“有效”状态;注:报名及领取磋商文件:供应商报名(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经检查机关查询并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邮箱等信息。注:未在采购中心报名登记且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磋商无效。 | |||||||||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 | |||||||||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 2017年11月16日 14:30 | |||||||||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 2017年11月23日 14:30 |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 |||||||||
获取文件地址: | 包头市东河区财政局3楼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 |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0.00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7年11月29日 09:30 | |||||||||
文件递交地址: | 包头市东河区财政局4楼会议室 | |||||||||
开标时间: | 2017年11月29日 09:30 | |||||||||
开标地址: | 包头市东河区财政局4楼会议室 | |||||||||
采购人名称: | 东河区审计局 | |||||||||
采购人地址: | 东门大街213号 | |||||||||
采购人联系人: | 郄程华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包头市东河区采购中心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东河区和平路中段11号 |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
行政主管部门: | 包头市东河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
项目负责人: | 刘庭禄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 |||||||||
采购文件: | ||||||||||
项目预算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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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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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东河区审计局、包头市东河区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包头市东河区采购中心 2017年11月16日 |
标签: 物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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