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消防支队执勤消防车器材厢改造招标公告
湘西州消防支队执勤消防车器材厢改造招标公告
湘西州消防支队执勤消防车器材厢改造项目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2017年11月16日
受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公安消防支队的委托,湘西自治州广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湘西州消防支队执勤消防车器材厢改造项目”(采购计划编号:州财采计-2017-200130,委托代理编号:GXTC[2017]-148)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编号及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湘西州消防支队执勤消防车器材厢改造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州财采计-2017-200130
委托代理编号:GXTC[2017]-148
3、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柒拾伍万零捌拾肆元整
(¥:750084.00元)
4、项目说明:
通过改造使消防车器材箱设置更加合理,器材放置更加科学、牢固,更方便消防员取用。
全州消防部队(含特勤、吉首、凤凰、泸溪、古丈、花垣、保靖、永顺、永山)9个中队共36台消防车。
5、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改造后应保证整车稳定性不受影响,且符合GB7956.1-2014《消防车通用技术条件》相关技术要求。车辆器材配置应满足《湖南省消防部队执勤消防车器材配备标准(试行)》中所要求上车器材的种类及数量。底板厚度不小于5mm,侧板厚度不小于3mm,铝型材规格不小于30*30(根据原车所用型材规格具体确定)。所有器材在器材箱内应固定或用专用箱存放,改造完成后应基本达到“整齐划一”、美观实用的要求。
6、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元) |
湘西州消防支队执勤消防车器材厢改造项目 | 36台 | 750084.00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参加谈判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
备注:资质可由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后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代替。
(二)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的相关规定,提交的资格预审证明材料应胶装订成册、编制页码、密封、签署完整,并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一式叁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递交时间为:2017年11月24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北京时间)集中递交,递交地点: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开标室(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五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四、受邀供应商
参与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自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 查看受邀情况,下载或查阅谈判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公安消防支队
联 系 人:肖昌贤
电 话:159*****119
地 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
采购代理机构:湘西自治州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符君莲、石慧琳
电话:****-*******
地址:吉首市乾州新区水利大厦2单元2703室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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