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浦南街道七村文化广场工程招标公告
浦江县浦南街道七村文化广场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根据《招标投标法》和浦政发〔2010〕25号文件《浦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及标后管理办法》的规定,浦江县浦南街道七村文化广场工程决定向社会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简况
工程位于浦江县浦南街道七村,浦江县浦南街道七村文化广场工程主要包括园路铺设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工期为30日历天 ,总造价约29万元。
二、报名单位及项目经理条件
1.报名单位须为浦江县域内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的本企业人员;
3.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证书。
三、报名须带资料
1.单位介绍信,企业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对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投标申请经办人须为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本企业人员);
3.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名时间、地点:
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随即购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1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整,采用现金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报名时间:2017年 11月21日上午10:00—15:00止,逾期不受理。
开标时间:2017年 11月21日15:10时。
报名及开标地点:浦江县浦南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联系人:许先生 电 话150*****838
浦江县浦南街道七村村民委员会(盖章)
2017年11月16日
标签: 文化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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