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建安街棚户区改造物业用房、综合楼及同乐市场项目资格预审重启的说明
嘉峪关市建安街棚户区改造物业用房、综合楼及同乐市场项目资格预审重启的说明
嘉峪关市建安街棚户区改造物业用房、综合楼及同乐市场项目施工
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编号:2017-02-054
嘉峪关市建安街棚户区改造物业用房、综合楼及同乐市场项目已由嘉峪关市发改委以嘉发改投资发【2016】150号嘉发改投资发【2017】54号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嘉峪关嘉峪关锦华置业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国家专项资金,企业利润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建设地点:嘉峪关市建安街区
(二)计划工期:186日历天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7年6月20日----2017年 12月 23日
(三)投资概算: 5460.55万元
(四)招标范围:新建物业用房928.9㎡,综合楼397.80㎡,同乐市场6214.8㎡,共计7541.5㎡。
(五)标段划分:共分为一个标段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资质(格)并具有同类工程相关专业。
(三)按照《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峪关市外地建筑业企业进嘉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嘉政发〔2013〕22号)要求,省内进嘉建筑业企业必须具有二级以上资质。
三、资质备案及报名时需携带资料及要求
(一)法人身份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或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建筑工程费用标准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参加工程投标人员一览表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工程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安全考核证C证及中级职称证)、施工、质量、安全、造价、材料、 资料、机械设备等管理人员证件。
(二)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
(三)以上均为副本原件以及第三条款(申请人资格要求), 同时提供复印件两套,复印件规格均为A4纸,提交的资料需装订成册。
(四)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位的专职人员。
(五)投标单位需取得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无效)后方可投标报名(嘉峪关市检察院5003室)。
(六)投标企业应登录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按公告要求,上报该项目配备人员。
(七)根据嘉政办[2016]138 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需取得“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外
地企业需提供注册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后到嘉峪关市人社局换取“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地址:嘉峪关市人社局 2010 办公室,联系电话:****-*******)后方可投标报名。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执行甘建建[2015]436号文规定。
六、资格预审程序
(一)资格预审报名
时间: 2017 年 4 月 26 日18时起-----2017 年 5 月 4 日18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市区政务中心三楼)
(二)投标单位资质备案
时间: 2017 年 5 月 2 日------- 2017 年 5 月 4 日
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40
地点:市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306室(嘉峪关市迎宾西路九号)
(三)信息审核确认(招标单位办理)
时间:2017 年 5 月 5 日
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40
地点:市建设局招标办206室(嘉峪关市迎宾西路九号)
(四)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1.获取日期:2017 年 4 月 26 日18起------2017 年 5 月 4 日18时止
2.获取网址:在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120.55.150.93) 网站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未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则视为无效报名,一切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
3.获取方法:见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凡是拟参与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或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已有证书的用户持相关资料开通嘉峪关市权限后方可进行网上免费投标报名及下载标书等后续工作。(嘉峪关市证书办理地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15号窗口,联系电话:****-*******)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递交时间: 2017 年 5 月 12 日上午9:00 时;
递交地点: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大厅(310室)。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到场,否则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嘉峪关锦华置业房地产有限公司
地 址: 嘉峪关市胜利南路1599-8号
邮 编:735100
联系人:惠腾
电 话:152*****532
(二)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每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邮 编:735100
联系人:高淑霞
电 话:153*****068
甘肃每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4 月 26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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