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人民检察院机关电子物证实验室取证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和平区人民检察院机关电子物证实验室取证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机关 电子物证实验室取证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HYZB-HP-2017-12)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机关 委托,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电子物证实验室取证设备采购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电子物证实验室取证设备采购 2.项目编号:HYZB-HP-2017-12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58.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一)符合《中国采购与招标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具有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投标企业需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未申请取得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需提供普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17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四)2017年或2017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五)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六)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7-11-16到 2017-11-23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冠福大厦1408室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1)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企业需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未申请取得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需提供普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tjgp.gov.cn)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的截图加盖公章。(3)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50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7-11-27 09: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7-11-27 09: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冠福大厦1408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谢先生 2.联系电话:***-********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保定道6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井媛媛:***-********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冠福大厦1408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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