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坊区新香坊街道办事处_2017-2018冬季清冰雪招标公告(二次)

香坊区新香坊街道办事处_2017-2018冬季清冰雪招标公告(二次)

项目编号:XFQC[2017]0031


香坊区新香坊街道办事处_2017-2018冬季清冰雪

招标公告(二次)

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香坊区新香坊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香坊区新香坊街道办事处_2017-2018冬季清冰雪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香坊区新香坊街道办事处_2017-2018冬季清冰雪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XFQC[2017]0031。

三、资金性质:财政资金(人民币700000.00元)。

1.采购计划预算资金为预估资金。

2.实际按下雪场次支付。

3.支付标准大雪0.45元/平方米,中雪0.35元/平方米,小雪0.25元/平方米。

4.具体支付标准、完成时限、清扫质量按香坊区2017-2018清冰雪方案执行。

5.街路面积132516平方米庭院98938平方米。

四、招标内容:香坊区新香坊街道办事处_2017-2018冬季清冰雪(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五、清雪期:按招标人要求。

六、清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七、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八、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清雪服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shixin.court.gov.cn/)、行贿受贿等不良记录;

2、潜在供应商应为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登记并备案的合格供应商;

3、潜在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附投标上一年度企业公示年度报告的网上打印页)及独立法人资格】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潜在投标供应商2016年的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

c、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纳税凭证,未纳税需提供纳税申报表和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公章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检察院出具公告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及承诺(声明)书】

注:以上条目要求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否则投标登记无效;

4、潜在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机构和采购人的潜在供应商;

5、潜在供应商近三年(2014年11月起至招标公告起始之日)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7、凡受托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查等服务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投标;

8、潜在供应商应具有最少两名持有建设机械施工作业操作证的专业操作人员,潜在供应商为其缴纳养老保险。

9、潜在供应商应具有至少10台清雪设备和至少10台清雪运输卡车,并提供租赁合同或购买合同及购买发票。

10、潜在供应商应具有至少20人的清雪团队并提供劳动合同。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拟派该项目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须携带以下材料:

1、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企业承诺书(代理机构处领取);

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附投标上一年度企业公示年度报告的网上打印页,<http://gsxt.saic.gov.cn/>)、投标企业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

3、潜在供应商自行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近三年内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和最少两名持有建设机械施工作业操作证的专业操作人员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并提供在公告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证明材料(网上截图加盖公章,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若潜在投标供应商为失信被执行人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5、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截图;

6、至少两名持有建设机械施工作业操作证的专业操作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建设机械施工作业操作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其本人在往年清雪现场与施工机械的合照,潜在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16年11月至2017年11月养老保险证明。

7、本公告“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需提供的佐证材料。

注:以上材料均为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请于2017年11月17日至2017年11月23日(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到闽江路222号进行投标登记确认,通过上述投标登记确认者,才有可能被授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发出日期为本公告的起始日期(各潜在供应商应该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采购人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采购人对投标登记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将被拒)。

十、招标文件售价: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2017年12月07日09时30分。投标供应商应在此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闽江路222号),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

注: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十三、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采购单位:香坊区新香坊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先生

电话:0451-********

2017年11月16日



[附件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清冰雪 街道办事处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