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美职业学校实训基地空调设备竞争性谈判采购资质预审报名公告
北京市实美职业学校实训基地空调设备竞争性谈判采购资质预审报名公告
北京市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北京市实美职业学校的委托,就实训基地空调设备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接受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合格的投标人报名,在对其进行资格预审后,依照随机原则在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中抽取3家(含3家)以上供应商,邀请其参加竞争性谈判。
项目名称:北京市实美职业学校实训基地空调
项目编号:XCTP-2008-143
招标内容简要叙述:
2P壁挂分体空调机150台;3P柜式空调机80台
报名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具有有效年检);
(2)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签字);
(4)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无效)(复印件,原件投标时提供);
注:银行资信证明中,如注有复印、涂改无效等字样的,投标人提供其复印件的无效。银行资信证明的收受人必须是北京市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致予其他收受人的资信证明无效。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近三个月的有效入帐票据凭证复印件);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7)投标商需为北京市市级预算单位2008-2009年空调设备协议采购中标商或西城区空调设备定点供应商,并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特殊资质(投标时提供):
1、空调设备需提供制造厂家或代理商授权书。
2、所投空调设备通过3C认证,提供相关证明。
报名资料送达要求:
(1)供应商提交的各项报名资料均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所有需提供复印件的资料均应用A4纸复印。复印件应清晰整洁,在规定时限内递交至北京市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2)供应商递交的报名资料应密封并在封装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在信封上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在2008年12月30日9:00之前不得启封”字样。
(3)送达报名资料时,送达人须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4)资格预审报名资料中所要求的单位公章是指投标人的行政公章,其他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无效。
递交报名资料时间:2008年12月25日-2008年12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时间:2008年12月30日9:00开始(北京时间)
项目联系人:介新 联系电话:010—********
报名资料送达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西城区金融大街丁26号-经济服务大厅2层207)
北京市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200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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