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公务车辆项目竞价公告
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公务车辆项目竞价公告
编号:FJ2008BD21008
根据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2006〕38号、闽财购〔2008〕18号)的规定,省政府采购中心采用网上竞价(以下简称“竞价”)方式组织实施本次公务车辆项目的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1、拟采购公务车辆需求情况
1.1拟采购公务车辆需求情况一览表
包号 | 车型 | 基本需求(品牌、技术指标等) | 最高限价(万元/辆) | 数量(辆) | 供货及售后服务要求 | 采购单位 | 联系方式 | 地址 | 备注 |
1 | 越野汽车(吉普车) | 长丰,长丰三菱CFA2031H | 34.9000 | 1 | 合同签订后7天福州市内交货。 | 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俞志远 137*****526 | 福州市东大路73号1号楼 | 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 |
说明:1.以上车辆均要求必须是全新原厂原装品牌,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具有合法的可报牌手续。2.以上车辆均应随车同时提供车辆的全套使用说明书、随车附件及随车相关资料。3.以上车辆原则上均要求车辆零公里销售;若供应商做不到,需解释并在合理的范围内自限定公里数。4.以上车辆未特别注明的,均默认为按照该型号车辆生产厂家原始出厂时的标准配置采购。5.凡售后服务需求未特别注明的,均默认为按照该款车辆生产厂家规定的售后服务相关条款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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