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市招投标中心关于上虞市财政局行政事业单位汽车维修定点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上虞市招投标中心关于上虞市财政局行政事业单位汽车维修定点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上虞市招投标中心受上虞市财政局委托,就行政事业单位汽车维修定点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二、谈判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三、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必须是经县级(含)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准并具有二类及以上小型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资格且其营业地点在上虞市百官街道、曹娥街道的企业(包括尚未实行定点维修的“4S店”)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08年12月25日至2008年12月29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6:30
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上虞市招标投标中心(浙江省上虞市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元):200(售后不退)
五、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08年12月31日 09:00
六、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点:上虞市招标投标中心(浙江省上虞市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七、谈判时间:2008年12月31日 09:00(北京时间)
八.谈判地点:上虞市招标投标中心(浙江省上虞市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九、谈判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十、其他事项:
1、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工商商业执照副本原件和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等(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还)。
2、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上虞市招投标中心
地点:上虞市招投标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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