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式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系统招标公告

移动式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系统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包头市移动式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6460号
采购目录:货物类\专用设备\环境污染防治设备\其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采购动态”或“供应商管理-申报注册”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成功。(2)投标人为本项目所需设备的制造厂家或授权代理商; (3)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环保类”相关内容;(4) 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2017年11月16日 16:5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3日 16:50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获取文件地址: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18楼)
采购文件售价(元):500.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2月07日 09:30
文件递交地址: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开标室(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青年农场南一公里市检察院北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东侧)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07日 09:30
开标地址: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开标室(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青年农场南一公里市检察院北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东侧)
采购人名称:包头市机动车排气检测管理中心
采购人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6号
采购人联系人:刘弘
采购人联系方式:151****699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A座18楼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1500 1716 6910 5250 140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包头分行当代支行
行政主管部门:包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李娜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 ********.151*****68959.doc" target="_blank">政采CG2017-417-招标公告.doc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包组预算合计
A2,686,090.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采购明细清单
*******货物1.0环保设备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机动车排气检测管理中心、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包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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