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闽昇[2008]施038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乐市里仁桥(4#刚架拱桥)加固改造工程已由福清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基【2008】4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乐市人民政府航城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投资约 140 万元;
2.2工程内容:扩大基础、粘钢补强加固、裂缝修补、横向联系补强加固等;
2.3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基本具备施工条件;
2.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5工程建设地点:长乐市市区;
2.6工期:120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 标准。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并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
3.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不具备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若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外应按榕建筑[2007]110号文件规定在榕登记备案;
3.3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5投标人不属于《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中从业限制的当事人;
3.6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7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程;不具备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若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外,其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从本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3.8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个人执业注册证或岗位证等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均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名称不一致的,已办理好变更手续;
3.9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3.10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可从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处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 2008 年 12 月 25 日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每天上午9:30 时至11:30 时,下午2:30时至4:30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以北京时间为准,余同)。
4.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工程预算价文本文件及)每份售价为人民币100 元;工程量清单电子光盘售价为人民币50 元;招标图纸工本费每份人民币150元。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09 年 1 月 21 日上午 9 时 30 分,地点为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长乐市建设局2楼(原长乐市电信局))。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fzztb.org)、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中国采招网(http://www.bidcenter.com.cn)上发布。
7、本工程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的评标办法。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乐市人民政府航城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0层,邮编:3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