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政府购买演出服务项目话剧《大雪》创作排演经费招标公告
2017年政府购买演出服务项目话剧《大雪》创作排演经费招标公告
鞍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关于2017年政府购买演出服务项目话剧《大雪》创作排演经费”的公示
鞍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关于2017年政府购买演出服务项目话剧《大雪》创作排演经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关于2017年政府购买演出服务项目话剧《大雪》创作排演经费
采购内容及要求:话剧《大雪》创作排演经费
参加辽宁省第十届艺术节话剧《大雪》预算104万元
二、申请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我市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市歌舞剧院 戏曲剧院 艺术剧院转制为企业工作的实施方案》(鞍委办发【2012】19号)的通知要求,为扶持新企业发展,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200万元,作为政府购买资金。主要用于剧目创作和组织参加省、国家级艺术赛事及送文化下乡、到社区、进校园等公益性演出活动。由于市歌舞剧院戏曲剧院 艺术剧院转制后组建成立鞍山市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鞍山市艺术剧院有限责任公司,话剧《大雪》是参加辽宁省第十届艺术节重点剧目,特此对话剧《大雪》创作排演经费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指标文号:鞍财指教【2017】96号)。
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地址
名称:鞍山市艺术剧院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莘英路湖南文化艺术大厦4楼
四、属于直接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情形的9的采购项目,政府部门为履行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等职能需要向社会购买的服务,只能从特定供应商购买。
五、现予公示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采购人)单位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一道街69号
联系人:张肃 电话:****-*******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单位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南胜利路8号
联系人: 张劲松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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