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对外交流中心导光管招标公告

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对外交流中心导光管招标公告




漯河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对外交流中心导光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漯河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对外交流中心导光管采购项目,采购人为河南正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漯河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对外交流中心导光管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 HNYA-2017-015

2.3采购内容:导光管17套,详见采购材料表。

2.4供货期: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30日历天内。

2.5供货地点:将货物送至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制造、验收合格标准;

2.7项目总投资:约1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知识产权和专利权

(一)供应商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接受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时采购人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

(二)投标报价赢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

3.4供应商知悉:供应商将被视为已合理地尽可能地对所有影响项目的事项,包括任何与项目和采购人需求所列明的有关的特殊困难有了充分的了解。

3.5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11月17日至2017年11月23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 11:00时,下午 14: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漯河市金江路时代公寓B座18楼携带证件报名。

4.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以供审核的资料原件,并提供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不需提供原件,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及承诺:

a.近期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

b.近期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c.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4) 、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将对潜在投标人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网站: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7)针对本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3.3项的承诺。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开标时间、地点

5.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5.2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2017年12月08日上午9:00分,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漯河市金江路时代公寓B座18楼)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壹仟元整(售后不退)。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河南正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漯河市泰山路与金江路交叉口时代公寓B座18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1*****17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实践基地 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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