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县腰果种质资源保护建设实施招标公告
乐东县腰果种质资源保护建设实施招标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农业部关于《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13-2020年)》、《海南省热带作物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要求,加强腰果种质资源保护和市场研究,加大新品种引进力度和新品种选育,实施良种繁育技术,加强标准化示范园建设,有序对腰果种质资源保护和推进腰果特色产业发展,更好地维护生物多样性,实现腰果产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乐东县政府2017年第2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我县腰果种质资源保护项目按程序操作,
按进度进行,我县近期将实施乐东县腰果种质资源保护项目建设。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和产业发展生态化的思路,更新观念,大胆创建,以市场为导向,以科研机构(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热带作物品种资源研究所腰果研究中心、海南省农业科学院粮食作物研究所、海南腰果研究中心)为技术支撑、以农业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为合作模式,推动种植—加工一体化,实现腰果种质资源的保护和利用。
二、工作规划目标
根据乐东的地质环境和地理位置等特点,计划2017年种植腰果300亩,项目完成后,种植面积逐年增大,到2019年腰果种植面积达2000亩。
三、项目建设地点、规模、资金与内容
(一)建设地点
乐东县沿海镇(待定)。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保护品种
总面积300亩。按照省农科院腰果研究中心选定的5个保护品种,面积各60亩。
(三)项目建设资金
计划总投入415万元,其中自筹资金115万(地租),2016年省财政投入资金300万元。
(四)建设内容
1、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土地平整、道路建设、水池、用电设备等;
2、节水灌溉设施建设:包括管道及滴灌管、加压设备配件、水泵等;
3、专用设备购置:包括农用拖拉机、挖掘机、旋耕机、割草机、农具等;
4、生产性投入:包括种苗、肥料、人工等;
5、工程建设:工人用房、仓库、基地隔离网等;
6、咨询与培训:专家技术指导、业务培训、材料印刷等。
四、项目实施建设步骤
(一)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承建单位或个人必需自有土地或租赁土地300亩左右,使用期限30年以上。
2、必须按照省农科院腰果研究中心的技术指导操作种植。
3、必须与县热作办签订种质资源保护合同,保护合同年限应达到物种保护年限30年。
4、企业或个人自愿申报,县热作办审核后讨论决定,并将承建单位或个人名单在乐东县政府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报经县政府讨论同意组织实施。
(二)实施时间
2017年8月1日-12月30日
1、2017年8月,进行项目选址,用地规划、落实种植农户,并对农户进行技术培训、宣传。
2、2017年8月-9月,对项目基地进行布局,对承建单位员工进行移栽前的技术培训等筹备工作。
3、2017年10月-11月,项目实施。
4、2017年12月,总结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措施
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热作办等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的统筹安排下,县热作办负责项目的实施,确保项目建设有人管、有人问,确保高标准、高质量的顺利建设。
(二)项目资金管理及项目实施后续资金问题
为确保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县财政、县审计部门要严格督查。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占用、截留和挪用项目资金,资金的拔付应按财务规定拔付。为确保项目持续保护与发展,在项目建成后实施管理的前三年,即开始挂果之前由县政府每年安排实施后续资金20万元作为项目管理费用。
(三)种质资源保护项目的管理
项目承担单位或个人要与县热作办签订种质资源保护合同。项目一次性投资完成后,按照“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由项目承担单位或个人进行日常管理,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全部归项目承担单位或个人所有。国家对项目的政策性扶持资金,由项目管理单位或个人按正常程序提出申报,经批准所获得资金由项目管理单位或个人按规定使用。
六、工作要求
(一)县财政、县审计部门要认真负责资金的使用情况,督查资金的使用方向,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二)县热作部门具体负责项目的筹备工作,做好与省农业厅及项目实施单位承接,负责督查项目实施的落实。同时协助省农业科学院腰果研究所选定好五个品种同时做好种植及管理的技术指导,确保项目实施顺利进行。
(三)项目承办单位要按照县政府批准的实施方案要求操作,并与县热作部门签订腰果种质资源保护的合同,确保项目实施后 持续发展。
本实施方案由乐东县热作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向县热作办咨询。时间安排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898—********(乐东县热作办公室)。
乐东黎族自治县热作办公室
2017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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