秣陵复建房四期三网合一光缆工程招标公告
秣陵复建房四期三网合一光缆工程招标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秣陵复建房四期三网合一光缆工程项目比选公告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秣陵复建房四期三网合一光缆工程项目已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委托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可前来参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 项目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秣陵复建房四期三网合一光缆工程项目。
2.2 比选范围:南京市江宁区秣陵复建房四期三网合一光缆工程施工,主要包括配线光缆及皮线光缆建设。
2.3 项目规模:预估采购金额68万元(含税);
2.4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建设
2.5 服务地点:南京市江宁区,比选人指定地点。
2.6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2.7 质保期:从竣工报告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1年
2.8 标段划分情况:不划分。
2.9 ★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68万元(含税),参选人报价超过此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10服务方式:包工包料
3. 参选人资格要求3.1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提供本次采购项目的服务能力和资格。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的参选。
3.2参选人应具有营业执照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最新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 参选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参选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不包括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增资行为)。如注册资金为外币,则按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如当日非中国人民银行工作日则按中国人民银行之前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3.4参选人须承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3.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6参选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 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7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或处于破产状态的;
(2)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行为的;
(5)参选人在中国电信或其他通信运营商服务过程中出现过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6)参选人公司或企业的股东或法定代表人有电信中层及以上干部或其近亲属(含退休、离职不满三年的)。
(7)参选人参选文件中存在伪造或虚假资料的。
3.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9 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须为参选人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及2016年社保缴纳证明。 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在本项目参选及施工期间不得兼任其他在建工程,不得挂名。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3.10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至今,参选人承担过光缆施工类似项目业绩,累计合同金额达100万以上。
需提供相关合同的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含合同首页,签章页(包含双方当事人签字(仅适用于合同签订主体为自然人)或者盖章(合同中有特殊说明的除外))、签订日期等信息及服务内容页】、对方联系人名单,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框架合同的,必须提供相对应的订单和发票,框架合同、订单和发票必须对应,时间以发票时间为准。
4. 比选文件获取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参选人应委托经办人携带下述文件向比选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17 年 11 月 18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下同)至 2017 年 11 月 20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4.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3 【税务信息登记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格式如下:】(此表要求word版本)
开增值税发票信息 | |||
投标项目名称 | |||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备注 |
1 | 是否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 开具增值税发票信息,务必保证正确,如填写错误导致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申请人承担。 | |
2 | 投标人名称 | ||
3 | 纳税人识别号 | ||
4 | 开户银行 | ||
5 | 银行账号 | ||
6 | 公司地址、办公电话 | ||
7 | 本项目联系人姓名 | 该联系人作为往来函件或电子发票等的接收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如提供信息不正确,招标人不承担一切后果。 | |
8 | 本项目联系人电话 | ||
9 | 本项目联系人邮箱 | ||
10 | 接收发票的地址 |
4.4上述文件扫发送至项目负责人邮箱159*****068@139.com,及时联系比选代理机构确认,由比选代理机构向应答人发出比选文件(注:比选文件的接收邮箱为应答人报名时使用的电子邮箱)。
5. 参选文件的递交5.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11 月 23 日14时30分,地点为南京市中央路2号南京电信多媒体大楼419会议室。
本次公开唱价将于上述参选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公开进行,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比 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比选人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央路2号南京电信多媒体大楼
比选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项 目 联系人:陈媛媛
电 话:159*****068
电 子 邮 件:159*****068@139.com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80号2楼
邮 编:210003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17 年 1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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