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灵山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工程GXZC2017-G2-ZJHLS-051公开招标公告
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灵山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工程GXZC2017-G2-ZJHLS-051公开招标公告
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广西灵山县龙讯互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灵山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灵山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7-G2-ZJHLS-051
三、采购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安装、新建墙体、装饰装修、土建工程。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6元。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施工企业
3.项目经理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含贰级)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
5.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7年11月17日至2017年11月24日止(工作日),每日8:00-12:00时,14:30-17:30时;
2.发售地点:灵山县文峰路22号(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灵山分公司);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
4.发售条件: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资料到指定带地点购买;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3)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含贰级)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复印件;(4)检察院机关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复印件(查询日期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提供,必须注明委托期限);(上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0元(人民币壹拾万元整),须足额缴纳。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可以银行转账、电汇等方式提交。禁止采用现钞交纳方式。
转账确认: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之日前一个工作日的17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保证金转账回单复印件(盖单位公章)以及投标单位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便查询到账情况。
账户名称: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钦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政务服务中心分社。
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联系电话:****-*******。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12月08日14时3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12月08日14时30分,在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本次投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广西灵山县龙讯互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灵山县灵城镇
联系人及电话:杨总****-*******
2.采购代理机构: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灵山县灵城镇文峰路22号
项目联系人:杨工、阳工 联系电话:****-*******
3.监督部门:灵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
十一、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发布、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qzggzy.cn)发布。
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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