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污能力核定方案编制设计及规模以下排污口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纳污能力核定方案编制设计及规模以下排污口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汉川市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方案编制设计及规模以下排污口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cgkzb********-***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汉川市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方案编制设计及规模以下排污口监测服务 已由 鄂水利函【2017】464号、480号、孝水利函【2017】56、57 号、汉财采计【2017】606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汉川市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建设资金 已落实 。 招标人为 汉川市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服务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汉川市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污能力核定、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分析入河排污口有关信息,论证入河排污口设置对水功能区、水生态和第三者权益影响,在满足水功能区(或水域)保护要求的前提下,根据纳污能力、排污总量控制、水生态保护等要求,提出水资源保护措施,优化入河排污口设置方案,对企业排污口进行监测。编制监测报告。

2.2 招标范围:(1)对白石湖、黄龙湖以及汈汊湖十大干渠(南支河、北支河、东南西北干渠、分水主渠、民乐渠、泵站河、涵闸河)、庙五河、徐家口渠、曹家口渠、杨林河、沉湖泵站河、分水民安渠、龚湾低渠、沉湖十里长渠、马口桐木渠、马口龙须沟、西江友谊渠、垌冢抗旱渠、麻河包湖主渠等23条重要渠道进行纳污能力核定方案编制工作。

(2)对3个规模以下排污口(湖北绿天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排污口、湖北回头客食品有限公司排污口、湖北皇马墙纸制造有限公司排污口)进行监测工作。

2.3 最高投标限价:128万元;

2.5 服务期:30日历天,质量:符合国家级行业的有关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力、财力、物力具备承担本项目服务的条件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3.3、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至少承接过一项类似业绩(水资源、水文、水环境的评价或论证)或同类项目业绩;

3.5、近两年(2015年、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3.6信誉要求:(1)近三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推算36个月)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招标工程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或投标人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结果查询告知函》为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湖北省信用信息平台(“信用湖北”http://www.hbcredit.gov.cn)或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bggzyfwpt.cn)查询相关主体(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相关查询记录和查询结果。

3.7本次招标实行 资格后审 ;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11月 20日至2017 年11月2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 时至17:00 时(法定节假、双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汉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招标代理室(原物资大楼三楼,汉川市仙女大道148-1#西门桥建设银行对面)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法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12月13日9时30分,地点为汉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大厅(原物资大楼三楼,汉川市仙女大道148-1#西门桥建设银行对面)。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汉川市水利局

地 址:长兴街6号

联 系 人:李利华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天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景天楼2单元13层3号

联 系 人:曾艳

电 话: ***-******** / 133*****847

2017年11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测服务 排污口 方案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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