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监控系统设备及系统集成项目招标公告
看守所监控系统设备及系统集成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省大丰市公安局决定对看守所监控系统设备及系统集成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质的国内供应商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一、 项目名称:看守所监控系统设备及系统集成项目
二、参加资质预审的供应商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批准成立的法人公司,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
2、供应商必须具备三(丙)级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3、ISO9001证书、项目经理证书等相关资质证明(报资料时携原件备考)的单位。
三、参加资质预审的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3、符合报名资格标准的证明文件和其他有关的资质证书(原件)
4、二个以上类似项目成功案例的合同复印件与质量验收报告(原件)。
四、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与地点:
有参加意向的单位请于2005年5月20日下午17:00时之前,将资格预审文件送达江苏省大丰市看守所。
五、在资格预审完成后,采购方将根据实际情况及供应商资格预审结果开展下一步工作。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忠保 电话/传真:****-*******-****3
手机:139*****900
邮编:224100
2005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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