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连续监测自动站、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监测设备招标公告

空气质量连续监测自动站、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监测设备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都江堰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预审公告: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公告日期:
2008年12月25日12时6分
行政区划:
成都市-都江堰市
采购包个数:
1个
采 购 人:
更正公告: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中介机构编码:
包号:1类别:货物采购单位:
包的描述:1.项目名称:都江堰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3.采购预算价:790000.00元。
4.采购内容:空气质量连续监测自动站1套、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1套
该包技术指标:
供应商资格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其它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
(2)投标人拟供的设备必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3)投标人拟供的设备拥有EPA认证或国家环境监测总站报告均可。
(4)拟供的空气自动监测设备应能与四川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信息中心数据传输系统有效兼容。
(5)为避免国有资产浪费,本次采购的空气自动监测设备尽可能与用户现用的空气连续监测系统中的一氧化碳、臭氧自动监测仪匹配。
标书发售方式:
现场发售,不邮购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2008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止(正常工作时间)
报名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投标人拟供的设备必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投标人拟供的设备拥有EPA认证或国家环境监测总站报告均可。
标书售价:
每套1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标书发售地点:
都江堰市幸福大道市法院对面天骄花园办公楼二楼内审科
投标区Email:
投标截止日期:
2009年1月13日14时30分
投标地点:
都江堰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都江堰市幸福大道天骄花园办公楼二楼,都江堰市法院对面)。
开标日期:
2009年1月13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
都江堰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都江堰市幸福大道天骄花园办公楼二楼,都江堰市法院对面)。
公开答疑会时间:
公开答疑会地点:
联系人/联系方式:
谭先生、章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 
其它内容:
(3)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采购单位交纳不低于人民币捌仟元的投标保证金(拒收现金)。
(4)投标人应凭银行相关凭证到都江堰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收款收据。
备注:
提交保证金开户名称:都江堰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成商行都支行
银行帐号:****************001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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