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鑫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柳江区精准扶贫对象人身保险及家庭室内财产保险服务采购(LJC17-023)更改公告
广西鑫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柳江区精准扶贫对象人身保险及家庭室内财产保险服务采购(LJC17-023)更改公告
各供应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柳江区精准扶贫对象人身保险及家庭室内财产保险服务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LJC17-023 三、采购人名称:柳州市柳江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地址:柳江县拉堡镇柳堡路347号公路局4楼 联系人:谭志福 联系电话:****-*******。 四、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鑫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西柳州市潭中中路6号泽宇美食城内4栋2楼 联系人:梁 工、宋工 联系电话/传真:****-*******、*******、*******。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11月13日 六、更正日期:2017年11月17日 七、现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部分内容作出如下更改: 1、原磋商文件“评审办法”: 一、评审依据及方式 1、评审依据:磋商小组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对供应商的最后报价、项目实施方案、服务保障能力、信誉业绩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 2、评审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评审。 3、根据财库〔2012〕69号文规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要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制度,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公正、客观、审慎地组织和参与评审工作。 二、评审办法 (一)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二位) 1、价格分………………………………………………………………………………………………30分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 供应商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服务均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以响应文件提供的符合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为准),最后报价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审报价,即评审报价=最后报价×(1-6%);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以进入详评的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30分。 (4)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分 2、项目实施方案分……………………………………………………………………………………30分 由磋商小组在打分前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投保前服务方案,出险处理方案,理赔服务,保险服务优化措施及服务承诺方案对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程度集体讨论确定各供应商所属档次,然后由各评委在相应档次内独立打分。 一档(0.1~10分):项目投保前服务方案,出险处理方案,理赔服务,保险服务优化措施及服务承诺方案基本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二档(10.1~20分):项目投保前服务方案,出险处理方案,理赔服务,保险服务优化措施及服务承诺方案较好,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三档(20.1~30分):项目投保前服务方案,出险处理方案,理赔服务,保险服务优化措施及服务承诺方案很好,明显优于磋商文件要求。 3、服务人员保障分 …………………………………………………………………………… 10分 供应商承诺提供的服务保障人员满足本项目实施要求(提供人员学历、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配备有专业服务团队且有医学专业背景人员10人及以上得6分,供应商配备有专业服务团队且有医学专业背景人员5-9人得5分,供应商配备有专业服务团队且有医学专业背景人员1-4人得4分,供应商无专业服务团队有医学专业背景人员得2分,供应商无专业服务团队且无医学专业背景人员得0分。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中为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得4分(需提供总公司为管理人员缴纳的2017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三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4、服务力量分…………………………………………………………………………… 5分 ①区域内服务力量:供应商在柳州市柳江区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人员达到10(含)人以上得2分,服务人员每增加5人加1分,服务人员不达到10人不得分,满分为2分。 ②区域外服务力量:供应商在柳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服务达人员到20(含)人以上得2分,服务人员每增加10人加0.5分,服务人员不达到20人不得分,满分为3分。 注:服务人员是指参与本采购项目实施及售前、售后服务的供应商劳动合同制员工和取得执业资格的代理合同制从业人员(供应商应提供由柳州市或者柳江区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能够说明服务人员参加社会医疗保险(城镇医疗和新农合)的证明文件,包括单位缴费通知书和发票、个人缴费收据等。同时,代理合同制从业人员还应提供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及执业证编号等内容的花名册,否则不予计分)。 5、项目保障措施分 …………………………………………………………………………………… 20分 (1)理赔备用金承诺分 …………………………………………………………………………… 10分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要求的理赔备用金承诺按时足额提供,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 (2)系统运行维护承诺分 ………………………………………………………………………… 10分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系统运行维护费承诺按时足额支付,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 6、信誉、业绩分………………………………………………………………………………………5分 (1)供应商或供应商总公司2014年1月1日以来,在国内经营过健康保险项目的业绩。以有效合同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5分。 (三)总得分 =1 + 2 + 3 + 4 + 5 + 6 三、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原则 (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若得分相同时,以评审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得分相同且评审报价相同的,以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仍相同的,按项目实施方案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并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采购单位应当确定磋商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3)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4)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 现更改为: 一、评审依据及方式 1、评审依据:磋商小组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对供应商的最后报价、项目实施方案、服务保障能力、信誉业绩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 2、评审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评审。 3、根据财库〔2012〕69号文规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要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制度,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公正、客观、审慎地组织和参与评审工作。 二、评审办法 (一)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二位) 1、价格分………………………………………………………………………………………………30分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 供应商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服务均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以响应文件提供的符合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为准),最后报价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审报价,即评审报价=最后报价×(1-6%);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以进入详评的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30分。 (4)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分 2、项目实施方案分……………………………………………………………………………………33分 由磋商小组在打分前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投保前服务方案,出险处理方案,理赔服务,保险服务优化措施及服务承诺方案对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程度集体讨论确定各供应商所属档次,然后由各评委在相应档次内独立打分。 一档(0.1~11分):项目投保前服务方案,出险处理方案,理赔服务,保险服务优化措施及服务承诺方案基本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二档(11.1~22分):项目投保前服务方案,出险处理方案,理赔服务,保险服务优化措施及服务承诺方案较好,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三档(22.1~33分):项目投保前服务方案,出险处理方案,理赔服务,保险服务优化措施及服务承诺方案很好,明显优于磋商文件要求。 3、服务人员保障分……………………………………………………………………………10分 供应商承诺提供的服务保障人员满足本项目实施要求(提供人员学历、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或供应商总公司配备有专业服务团队且有医学专业背景人员10人及以上得6分,供应商或供应商总公司配备有专业服务团队且有医学专业背景人员5-9人得5分,供应商或供应商总公司配备有专业服务团队且有医学专业背景人员1-4人得4分,供应商或供应商总公司无专业服务团队有医学专业背景人员得2分,供应商或供应商总公司无专业服务团队且无医学专业背景人员得0分(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中为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得4分(需提供总公司为管理人员缴纳的2017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三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4、服务力量分……………………………………………………………………………10分 ①区域内服务力量:供应商在柳州市柳江区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人员达到10(含10)人以上得5分,服务人员每增加1人加1分,服务人员不达到10人不得分,满分为7分。 ②区域外服务力量:供应商在柳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服务达人员到20(含20)人以上得2分,服务人员每增加10人加0.5分,服务人员不达到20人不得分,满分为3分。 注:服务人员是指参与本采购项目实施及售前、售后服务的供应商劳动合同制员工和取得执业资格的代理合同制从业人员(供应商应提供由柳州市或者柳江区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能够说明服务人员参加社会医疗保险(城镇医疗和新农合)的证明文件,包括单位缴费通知书和发票、个人缴费收据等。同时,代理合同制从业人员还应提供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及执业证编号等内容的花名册,否则不予计分)。 5、项目保障措施分 ……………………………………………………………………………………10分 (1)理赔备用金承诺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作出理赔备用金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 6、信誉、业绩分………………………………………………………………………………………7分 (1)供应商或供应商总公司2014年1月1日以来,在国内经营过健康保险项目的业绩。以有效合同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7分。 (三)总得分=1 + 2 + 3 + 4 + 5 + 6 三、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原则 (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若得分相同时,以评审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得分相同且评审报价相同的,以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仍相同的,按项目实施方案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并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采购单位应当确定磋商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3)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4)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 相应内容亦作调整,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广西鑫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七年十一月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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