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人民法院为案件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购买服务招标公告

中级人民法院为案件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购买服务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案件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购买服务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案件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购买服务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采购预算20万元(财政资金),现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ZZ72848FW0454-0274
二、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案件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购买服务项目(二次);
三、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四、招标内容:
4.1、档案实时扫描、电子卷宗制作服务,数量约为80万页(A4纸幅面)。超出数量以最终结算验收合格的实际发生量为准,按页计算;
4.2、详细服务范围清单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人需求”。
五、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六、服务地点: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及东风区、郊区、向阳区人民法院。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7.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
7.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相关保密文件数字化处理资质。
7.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提供由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记录原件)(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查询记录等文件开具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包的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包只限一家投标。
7.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7.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方式及时间:
7.1-有意参与上述招标项目的投标单位,请于2017年11月10日起至2017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佳木斯市长安路西万象街东兴花园二期中资招标公司办公楼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时不候)。
7.2-凡符合资质要求者,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包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身份证明、授权人身份证、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投标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
八、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佳木斯市长安路西万象街东兴花园二期中资招标公司办公楼开标大厅。
九、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2月01日14时00分,所有报价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递交地点,未按要求装订、密封的和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收。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地 址:佳木斯市长安路西
联 系 人:丛先生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联 系 人:马云龙
电 话:153*****056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1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卷宗 电子 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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