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子空气消毒机、床单元消毒器招标公告

离子空气消毒机、床单元消毒器招标公告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之委托,对其拟采购的“等离子空气消毒机、床单元消毒器”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编号:SZWK2017-W-X-040-A号

二、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非生产厂家投标的,须具有产品的合法代理商资格证明;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具体要求:

(一)采购范围:包括以下货物及其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

(二)采购设备名称、数量和要求:

采购单元号

项目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元)

备注

1

等离子空气消毒机

挂壁式

8台

300000.00

不接受进口产品

移动式

12台

柜式

10台

2

床单元消毒器

13台

221000.00

不接受进口产品

(三)技术参数

第一采购单元:等离子空气消毒机

(一) 主要功能要求;

1、适用环境:适用于手术室、产房、婴儿室、换药室、治疗室、供应室、无菌室、烧伤病房、监护病房等Ⅱ、Ⅲ类环境

2、安装方式:立柜式,消毒时立靠放于墙角或靠墙位置;主机为壁挂式,消毒时固定挂在墙上的最佳位置;外形为移动式,消毒时可以随意流动周转进行消毒

3、消毒机制:采用等离子体杀菌机制,可以实现消毒时人机共处,可实现连续性净化消毒,对人体与消毒环境安全无害;提供中国科学院等离子物理研究所等离子体密度检测报告。

4、净化指标:应符合国家《国家室内空气标准》TVOC降解效果: ≤0.6mg/m3, 、氨:≤0.20mg/m3, 甲苯:≤0.11mg/m3, 二甲苯:≤0.20mg/m3,可吸入颗粒物:≤3500个/L(Φ≥0.5μm), 甲醛:降解率≥80%,提供相关环保检测报告;

5、消毒指标:空气杀菌率≥95%上,符合卫生部《医院室内空气消毒技术规范》要求,菌落总数:Ⅱ类环境≤200cfu/m3,Ⅲ类环境≤500cfu/ m3;提供疾控中心检测报告;

(二) 设备主要技术参数:

1、立柜式适用空间:二类环境密闭空间≥150m3 三类环境密闭空间≥200m3;移动式式适用空间:二类环境密闭空间≥100m3 三类环境密闭空间≥150m3;壁挂式适用空间:二类环境密闭空间≥80m3 三类环境密闭空间≥120m3

2、消毒时间:消毒时间≤45分钟满足室内空气消毒技术规范要求,提供疾控中心检测报告;

3、立柜式机体参考规格:(高)1660mm*(宽)630mm*(厚)280mm;壁挂式机体参考规格(长)1000mm*(高)375mm*(厚)135mm;移动式机体参考规格:(长)490mm*(高)840mm*(厚)250mm;(机体尺寸允许±5%偏离)

4、臭氧残留:≤0.002mg/m3 TVOC降解:≤0.38mg/m3 负离子发生量:≥6×106个/cm3

5、立柜式功率:≤150W 移动式功率:≤80W 壁挂式功率:≤60W 噪声:≤52db;

6、等离子体放电要求/使用寿命:等离子体发生器采用脉冲高压形式放电产生等离子体进行杀菌,脉冲电压15000V,脉冲频率33KHZ;使用寿命≥20000小时;

7、设备控制要求:产品配备微电脑控制可设置程控时间,产品按程控时间自动运行;还可定时开关机等。配备摇控器,设置操作简单方便;

8、设备显示/壳体要求:≥5寸液晶屏显示空气质量(空气中的尘埃粒子数),累计空气净化消毒时间,过滤网清洗、更换提醒,故障提示,室内温度、湿度等参数及报警功能。壳体采用平板式设计牢固美观,非普通空调外壳;

9、投标产品生产厂商需具有质量体系认证ISO9001:2008,环保体系认证4001:2004,职业健康体系认证OHSAS18001及产品检测报告。

第二采购单元:床单元消毒器

1、具有深度消毒、能灭活病毒。

2、陶瓷定值发生器 1—8 档可调节,臭氧浓度可随气量调节。

3、双通道,双控制,双发生器,单向独立操作,两床位可单独或同时就地消毒。

4、三段定值提示功能:定时提示,输气流量提示,停机提示。

5、三段蜂鸣报警功能:异常温度报警(>70℃),高压断路报警,其他故障报警。

6、臭氧发生量(工作浓度):3~6g/h 输出压力:>0.01mpa

7、额定功率:300VA

8、电源:220V,50Hz

9、单路瞬间臭氧发生浓度:≥350 毫克/立方米

10、消毒时间选择:1~99(分钟),有数码直观显视

11、环境泄漏:臭氧外泄漏量<0.16 毫克/立方米

12、噪音:噪声≤42dB(A)

13、其他

a.臭氧消毒器核心部件为:纳米及陶瓷压铸完成,可稳定工作一万小时以上。

b.主机外壳采用高质阻燃工程塑料一次成型模压,适合在各种工作环境下长期安全使用。

14、提供专用床罩20000条。

五、售后服务及交货期:

1、第一采购单元设备免费质保期≥6年,第二采购单元设备免费质保期≥5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进入质保期。在产品质保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需在6小时内响应,并保证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维修、更换或退货,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如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24小时内没有答复或处理问题,则视为供应商承认质量问题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保修期间产品的一切质量问题,更换部件及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全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质保期外维修只收取零配件成本价,不收取人工费。

2、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制造厂家在国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和备件库并派驻专职工程师,主要零配件应能确保库存(列出主要零配件的清单及价格),如5天内无法排除故障提供备用机(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3、供应商负责设备的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如有要求需方准备的事项应预先通知并负责提供所需要的技术文件),免费为采购单位的操作和维护人员进行现场专业技术培训,包括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护,操作的技术要领,常见故障处理的技术培训等,直至其掌握操作技能为止。

4、设备安装后,采购单位按国际和国家标准及厂方标准进行质量验收。供方应向需方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当双方对验收标准有争议时,可委托双方一致认可的国家相关权威检测中心进行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提供现场技术培训,保证操作人员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

6、交付使用时间:交付使用时间:因此次装修工程分东西两部分进行,本项目分两批发货。第一批:挂壁式等离子空气消毒机5台,移动式5台,柜式10台;床单元消毒器6台;第二批:挂壁式等离子空气消毒机3台,移动式7台;床单元消毒器7台。第一批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第二批等医院通知发货。

7、交货地点:苏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指定地点。

六、付款方式: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待第一批货物到达需方指定地点,经验收合格,并向需方提供下例单据(A、B、C)后60个工作日内,由需方向供方按合同总价支付60%的货款;待第二批货物到达需方指定地点,经验收合格,并向需方提供下例单据(A、B、C)后60个工作日内,由需方向供方按合同总价支付35%的货款。在全部验收合格,保质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由需方在10个工作日内向供方付清5%余款。

A、需方签收的送货回单。

B、合格销售发票。(发票所开品名须与合同品名相同)

C、苏州市吴中区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七、询价采购程序:

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主持询价开标活动。

2、询价小组(由相关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按询价文件要求对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合格响应供应商。

3、报价在采购预算内的或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询价采购失败。

4、询价小组在审查时,可以书面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等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为保证在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时能够及时得到回复,在评审开始后,供应商应保持其响应文件上联系方式的通讯畅通;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或自然人本人也可以直接到评审现场等候。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在询价小组向其提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后三十分娩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给评审小组,该书面材料由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在评审期间、如询价小组联系未果(在十分钟内联系五次)或者供应商在三十分钟内未能按时提交,则视为供应商放弃上述权利,相关后果自负。

6、询价小组对每个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按询价采购通知的规定进行评审并给出评审意见。

7、询价小组根据询价评审办法确定询价成交供应商。

八、询价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编制要求:

(一)文件组成: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后附格式)

3、询价响应函;(后附格式)

4、产品的合法代理商资格证明:(非生产厂家须提供)

5、询价响应报价表;(后附格式)

6、响应设备的配置清单;

7、列出详细的配置清单并提供选配件和零配件的供货价格;

8、设备技术要求对照表;

9、所响应产品的详细技术资料、彩页(彩色打印无效),如彩页中不能体现该产品的技术参数,需提供厂方出具的说明书或相关技术资料等供采购方评判,否则视为未对采购要求进行实质性响应。

10、所投产品须具有卫生部批件或安全评估报告;

11、交货期承诺;

12、售后服务承诺;

13、与本次询价有关的其他资料。

上述材料为必备材料,如有缺项或不符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二)文件的编制和密封要求:

1、询价响应文件为一份正本,二份副本,需装订成册;

2、询价响应文件每页须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盖公章;

3、询价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封面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标段和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九、投标保证金:

1、供应商交纳的询价响应保证金必须于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响应供应商的名义,按本询价书规定的金额及以下条款的规定,以汇票、本票的形式交至代理公司,否则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

2、投标保证金数额:每采购单元人民币4000元,账户:

账户名: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帐号:********9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苏州分行

3、各响应单位在电汇时必须注明响应供应商全称,所响应询件文件的编号及“询价响应保证金”字样。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询价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

5、各投标单位请提前到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财务室换取收据,届时凭收据递交响应文件。

6、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且在招标代理机构收到保证金收据及保证金退还账号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代理机构凭收据予以退还(无息)。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7、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成交供应商不按本须知相关条款规定缴付成交服务费的;

(6)成交供应商在询价响应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7)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1、递交时间:2017年11月23日15:00~16:00(北京时间)

2、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3日16:00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前台

3、本项目将于2017年11月24日10:30在苏州市吴中区宝带东路345号文化创意大厦301室进行评审。

十一、询价评审办法:

1、在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前提下,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2、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相同且最低的响应供应商,则由采购方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3、信用记录的评审:

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凡经评委会确认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查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查询渠道:统一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实时提供来自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诚信苏州网站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评审小组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评审小组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

(4)信用记录使用规则:评审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

4、针对小微型企业的评审: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意见“财库〔2011〕181号”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对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投标人给予评审优惠:

(2)如响应单位认定本企业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则需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 及提供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认定证明。

(3)根据“中小企业声明函” 及提供的认定证明中所确定的企业性质,如响应单位属于小型企业,且提供自己生产的货物或其他小型企业生产的货物的,对其报价给予6%的扣除;如响应单位属于微型企业,且提供自己生产的货物或其他微型企业生产的货物的,对其报价给予8%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

(5)各投标人若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则必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开具的小微企业认定证明或各自提供书面承诺及相关材料(详见附件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

(6)如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将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由政府监管部门给予严肃处理。

十二、综合说明:

1、本次询价采购分为二个采购单元。供应商可选择其中一个单元参与报价,亦可选择多个单元进行报价。但供应商须对采购单元内容全部响应,并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报价包括所有设备、附件的包装、运输、运杂、保险、税金、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2、响应单位须对照招标技术参数要求逐条列出并对比,其中“投标设备技术指标描述”一栏须详细说明投标产品的具体量化参数,如照抄询价文件要求或只写“完全响应”等字样的均为无效投标。

3、响应单位提供的产品应符合技术要求条款中所标称的规格、参数和标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4、响应单位应保证配套产品为全新、未使用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合格品。

5、如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苏财购字(2014)3号文件中所列的失信或不良行为的,将按照江苏省及苏州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扣分。

6、成交供应商在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本次询价采购的成交通知书时须按预算金额的1.5%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

7、本次询价采购活动采购方已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公司: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仕倩 李楚佳

联系电话:****-******** ******** 传真:****-********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 邮编:215005

2、采购单位:苏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联系人:徐婷 联系电话:****-********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7日


格式1、询价响应报价表

询价响应报价表

采购编号:______

序号

名称

产地及生产厂家品牌规格型号

单位/数量

单价

总价

交货期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报价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年 月 日


格式2、询价响应函

询价响应函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我方收到贵公司号询价采购通知,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并向贵公司承诺:

1、我方愿意按照询价采购通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所有内容,我方的投标报价包括所有设备、附件的包装、运输、运杂、保险、税金、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2、如果我方的询价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严格履行询价采购通知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期、按质履行合同,完成合同内容所规定的全部工作。

3、我方愿意提供采购方在询价采购通知中要求的所有资料,也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我方响应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全部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我方愿承担一切责任。

4、我方认为贵方有权决定成交者,还认为贵方有权接受或拒绝所有的供应商成交。

5、我方同意因运输或装卸或吊装过程中的不当,造成货物或就位现场的设施、设备等损坏的,采购方有权要求我方全额赔偿。

6、我方愿意遵守询价采购通知中所列的收费标准。

7、我方承诺该项报价在递交后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我方同意成交后若不履行询价采购通知的内容要求和各项承诺及义务的即被视为违约,我方的成交标资格将被取消。

8、我方同意若无法按约定条款履行义务等行为,采购方有权取消我方成交资格。

9、如果我方成交,我方愿意在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本次询价采购的成交通知书和合同书时须按预算金额的1.5%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逾期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最高利率计付利息;

10、与本次投标有关的通讯地址:

单位: 联系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投标方:(单位盖章)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格式3、产品配置或技术参数响应对照表

产品配置或技术参数响应对照表

采购编号:___ ___

序号

名称

品牌

型号

采购配置或技术参数要求

响应产品配置或技术参数描述

是否符合(填“符合”或“不符合”




























































































报价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年 月 日


格式4:法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响应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职工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的询价采购活动。代理人在响应文件、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响应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格式5、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备注:

1、有当地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定证明的应附在其后,否则必须提供投标人(含生产厂家)2016年度完整财务审计报告(能体现出该年度营业总收入)及投标人(含生产厂家)缴纳社保人员数量证明,否则不作为认定依据。如部分产品满足上述价格扣除条件,则在投标文件中注明该部分产品明细及价格占比,评审时按比例进行扣除。

2、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详见网址: " // miit. .cn/n********/n********/n********/********.html"> // miit. .cn/n********/n********/n********/********.html

3、行业选择范围:(一)农、林、牧、渔业。(二)工业。(三)建筑业。(四)批发业。(五)零售业。(六)交通运输业。(七)仓储业。(八)邮政业。(九)住宿业。(十)餐饮业。(十一)信息传输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十四)物业管理。(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消毒器 床单 空气消毒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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