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新昌县大佛寺石弥勒像和千佛岩造像保护规划编制招标公告(第二次)
浙江省新昌县大佛寺石弥勒像和千佛岩造像保护规划编制招标公告(第二次)
招 标 公 告 编号:2017- 182-2(FS)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对浙江省新昌县大佛寺石弥勒像和千佛岩造像保护规划编制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因第一次招标失败现进行现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本项目名称为:浙江省新昌县大佛寺石弥勒像和千佛岩造像保护规划编制 1.2项目内容:石弥勒像保护范围:以五重檐阁为主体的建筑群,包括东厢房,东山门折向“天然胜境”坎下路至二山门,沿曲径至天王殿,折向隐岳洞、朱子亭石窟,至方丈殿。约1.2公顷。千佛岩窟保护范围:以现存千佛院山门,围墙以内建筑。约0.5公顷。建设控制地带:以大佛寺、千佛岩石窟周围原有国有山林为界,具体界线为:北界自茶亭至大佛寺公路中段石宕始(石宕边缘),向东沿岗峰线南行折至翠浪亭,沿岗至朝阳亭,至南明山峰,至棋盘阁;东界至棋盘阁东南行至罗汉田湾后岗峰;南界为化银湾岗峰;西界以公路(含公路)为线至千佛岩,至放生池堤外,至小狮股坪岗峰。规划范围涵盖原保护范围和建控地带,约为0.8平方公里。并上报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直至最终取得审核通过。采购金额约98万元(含评审相关涉及到的一切费用)。 1.3项目工期:180日历天。 2、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业务范围必须包括文物保护规划编制、石窟寺和石刻保护、壁画保护); (3)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或工程师)证书,并同时具备相关类似专业高级职称;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 11 月 20 日起至 2017年 11 月 24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 ;14:00-16:30。 2、发售地点:新昌县鼓山中路85号二楼办公室;售价:招标文件每套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组织授权书,授权委托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应该提供书面声明); 2、单位介绍信(在有效期内,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4.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整。投标人应以现金形式带至开标现场。 6、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投标人应于2017年 12月 12日 10:00 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新昌县博物馆一楼会议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7、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 12月 12日 10:00 。 地点:新昌县博物馆一楼会议室。 8、采购单位联系人:赵女士,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盛先生, 电话:****-******** 9、公告发布媒体: 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浙江政府采购网 新昌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新昌县新建设工程审计有限公司 2017年11 月 17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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