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自动生成政府招标公告

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自动生成政府招标公告

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自动生成政府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报送时间:2017年11月17日

招标项目名称: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自动生成政府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HBHJ1710-ZJK1-146

采购人名称: 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 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人联系方式:魏飞虎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西苑路19号8号楼(金鑫大厦401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内容:电子卷宗随案同步自动生成系统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项目实施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地点。

项目完成时间: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时间供货、安装完毕并通过验收。

投标人报名资格要求:

(1)网上注册报名:已在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科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同时又在现场报名的投标人可直接在网上下载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zjk.hebpr.cn)首页“通知公告”中“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同时也在报名现场登记资格后,方可在网上下载文件。

(2)现场报名:合格的投标人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已执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及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人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人缴纳2017年任意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原件(以上证件需原件和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资格后购买公开招标文件,我公司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

注:《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投标人须到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开具(该证明办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内),此证明为投标人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前置材料,无此证明,投标人将无资格参与有关招投标活动。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携带单位公章,填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②、申请查询单位的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④、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1月20日至11月24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节假日除外)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工业路27号)

谈判文件发售方式:现场领取(须自带U盘)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须向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仟元整。投标保证金缴纳可采用转账、银行电汇等方式(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出),汇款人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并必须注明“XX项目投标保证金(可简写)”字样。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截止到2017年12月8日16时,否则投标视为无效。

谈判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2月12日(星期二)上午9: 30

开标地点: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5室(工业路27号)

项目联系人:王凤

传真电话:0313—*******

本公告发布媒体: 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

2017年11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自动 卷宗 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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