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环境保护局监测站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邹城市环境保护局监测站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邹城市环境保护局监测站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
  (一)名称:邹城市环境保护局
  (二)地址:邹城市公园路1626号
  (三)联系方法:(0537)Tel:*******;Fax:*******;Email:zchbjcwk@163.com
 二、采购代理机构
  (一)名称:济宁海立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地址:邹城市新汽车站东门二楼
  (三)联系方法:(0537)Tel:*******;Email:jnhlgs@163.com
 三、采购项目概况:
  (一)名称:邹城市环境保护局监测站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CCG2017-0318
  (三)采购内容:

品目代码品目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备注
G01其他货物11、万分之一天平(含操作电脑一台)2、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含操作电脑一台)3、便携式红外烟气测试仪(含操作电脑一台)4、实验室通风橱5、实验室操作台6、实验室冰箱7、溶解氧测定仪8、PH测定仪9、实验室空调
  (四)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项目内容包括:万分之一天平1台,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1台,便携式红外烟气测试仪1台,实验室通风橱2台,实验室操作台1批,实验室冰箱3台,溶解氧测定仪1台,PH测定仪1台,实验室空调3台&nbsp。
 四、项目预算:80万元,其中,预算资金80万元,借贷资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Ⅰ)《采购法》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Ⅱ)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4.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4.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上述货物及相应服务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均可。
4.3&nbsp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4.4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4.1&nbsp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4.4.2&nbsp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4.4.3&nbsp截止到开标当日,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投标人不必提供证明)
4.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6&nbsp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投标人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4.8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审过程中将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Ⅲ)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七、获取招标文件
  (一)时间:2017年11月17日11时11分至2017年12月8日9时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济宁市政府采购网
  (三)方式:1、凡在济宁市政府采购网【http://218.59.158.81:8888/login/】注册的投标人或已办理CA电子密钥投标人均可以获取招标文件。凡未在济宁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的投标人应先办理注册,注册不收取任何费用,注册程序详见济宁市政府采购网站“办公指南”中的“登记须知及办理CA流程”

并按照普通供应商注册登记程序办理。
  (四)售价:0元/份
 八、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7年12月8日8时30分至2017年12月8日9时0分(北京时间)
  (二)地点: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7年12月8日9时0分
  (二)地点: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
  (一)姓名:陈爽
  (二)电话:*******
 十一、公告期限:2017年11月17日至2017年11月22日
 十二、其他说明事项

 十三、附件下载:
****************73.pdf">环保局监测设备定稿文件11.17.pdf

标签: 仪器设备 监测站 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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