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大埔供电局三河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梅州大埔供电局三河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DB-2017-6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州大埔供电局三河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工程施工,已由大埔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备案项目编号2016-441422-47-03-012213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梅州大埔供电局,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梅州供电局,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及内容:总用地面积:300m2,技术业务用房占地面积:194.5m2,建筑面积:800m2,道路广场面积:105.5m2;本期新建技术业务用房一座(单栋建筑、地上4层、地下0层,基础采用桩基基础,主体采用现浇混凝土框架结构);进行电气、给排水部分的敷设安装;化粪池。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 2.2 招标范围:房屋建筑、装修工程(按设计文件内容)。 2.3 预算审核造价:*******.07元。 2.4 工程地点:梅州市大埔县三河镇 2.5 建设工期:200个日历天 2.6 承包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单价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下列资质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注册的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在广东省住建厅备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级证书,且未承担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投标人开标前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手续。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1信誉要求:自2017年3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未有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以及不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良行为处罚期限内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 3.2.2凡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企业,应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投标单位必须通过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审查并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文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本工程采取:√来人报名(如下);□网上报名(报名办法详见交易中心网站)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原件;(可从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复印件(如使用小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的须提供单位聘书); (6)、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复印件; (7)、拟派项目负责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8)、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8月-10月)本单位的社保清单复印件(由社保部门加盖公章,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9)、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10)、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11)、须提交企业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文书原件; (12)、投标人已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办理企业库建档的截图; (13)、省外企业还需提交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信息登记的截图; 上述报名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份),复印件需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至(8)项资料需提交原件核查,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持相关证件只允许其中1人到场提交。 4.2公告时间:2017年11月20日至2017年11月24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到指定地点购买(如下);□网上免费下载(详见交易中心网站) 合格投标人请于2017年11月20日到2017年11月24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到梅州市彬芳大道44号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梅州供电局南附楼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不购买者,按放弃投标处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7年12月14日上午9:00至10:00时(若遇特殊原因须变更,将按招标文件或最新补充公告为准),提交到大埔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2017年12月14日上午10:00时在大埔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大厅举行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时参加。 7、投标保证金 正式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应按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汇入时限、汇入银行等详见本项目《施工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介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mzggzy.com发布。 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梅州供电局(盖章) 办公地点:梅州市彬芳大道44号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99号中国石油广州大厦15楼 联系人:李工、林工 联系电话:159*****233、139*****617 日期:2017年1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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