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粮大厦办公用房弱电系统设备(重新)招标公告
东粮大厦办公用房弱电系统设备(重新)招标公告
东粮大厦办公用房弱电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粮大厦办公用房弱电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已由 兰州市政府国资委 以 兰国资规发【2017】5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兰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兰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
参于。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人:兰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2 项目名称:东粮大厦办公用房弱电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重新
招标)
2.3 建设地点:兰州市城关区排洪南路56号
2.4 建设规模:弱电系统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6 项目建设投资:约275 万元。
2.7 项目建设期:
开工日期: 2017 年12月1日
竣工日期: 2018年01月29日
计划总工期:6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2.8 招标范围:东粮大厦办公用房弱电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10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质量验收标准和规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
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范围满足本次采购货物要求);
3.2投标人具有甘肃省安防协会颁发的安防叁级资质以上(含叁级资质);
3.3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的制造厂家或厂家授权供应商。投标人不是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制造厂家或厂家授权供应商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3.4 投标人提供 2014 年至 2016 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
告(财务审计报告三年之内必须处于盈利状态);
3.5具有良好的信誉(当期银行资信证明);
3.6投标人需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
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17 年 11 月 9 日 至 2017 年11 月 13 日
4.2 获取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zggzyjy.cn)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11月29 日 9时30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楼第九开标
厅,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 701之1号(甘南路伊真大厦)。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排洪南路56号
联系人:李先生 缪先生
电话: 0931 -******* 、0931 -*******
招标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1116号嘉润苑3号楼2单元1802室
联系人:张秀梅
电话:181*****926
备案单位:兰州市政府国资委
2017年11 月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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