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公共实训中心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职业教育公共实训中心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单位:合肥市职业教育公共实训中心
二、采购内容:看护和保洁
三、承包时间:3个月(2017年11月15日起至2018年2月14日止)以实际合同日期为准
四、项目地点:合肥市职业教育公共实训中心新校区(磨店职教城烈山路与关井路交口)
五、投标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必须具有国家3级及以上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
六、标的:9.5万
七、招标信息发布时间:
2017年11月7日上午10点至2017年11月9日下午15点
八、招标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
九、如有未明确之处,按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法规执行。
十、本招标公告解释权归合肥市职业教育公共实训中心所有。

合肥市职业教育公共实训中心
2017年11月7日


合肥市职业教育公共实训中心物业管理招标文件


一、招标单位:合肥市职业教育公共实训中心
二、项目地点:合肥市职业教育公共实训中心(磨店职教城烈山路与关井路交口)
三、采购内容:看护和保洁
中心概况:合肥市职业教育公共实训中心位于合肥磨店职高教基地烈山路和关井路交叉口,合肥工业学校校园内,占地48亩,总建筑面积50031平方米,由综合实训楼(30031平方米)和后勤保障楼(20000平方米)组成。公共实训中心是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求而建设的公共服务平台,将按照“公用性、公益性、开放性、示范性”原则,充分利用多方资源,面向我市主导产业及企业、面向院校、面向社会提供服务,满足专业实训、技能鉴定、技能大赛、技术交流、职业体验、创新创业的基本功能。
四、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
1、实训中心的卫生保洁和财产看护。
2、其它服务
(1)水电维护。要求:做好中心内水电的日常检查、保养、维护和更换,切实搞搞好节水、节电工作,保证设施设备正常运转。
(2)物业经理1人,负责管理物业全体人员,协调学校安排的工作,组织相卫生保洁和财产看护等工作。
(3)物业人员上班时间应比中心时间提前1小时,不得影响正常工作。节假日、寒暑假原则上正常上班。日常保洁能够积极配合中心做好突击、检查等有关工作,服从中心安排。
五、谈判需求
(1)人员配置要求: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管理人员和相关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职称和上岗证书。总人数不得少于11名。(水电工1名(具有高压电工证书和电梯操作证书),24小时维护。看护3人,8小时轮班。保洁7人含物业经理。)
(2)合同期限:暂定3个月(2017年11月15日起至2018年2月14日止)以实际合同日期为准。
(3)劳动工具及耗材由中标单位自行提供。
六、响应供应商资格与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必须具有国家3级及以上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投标文件必须密封、标注投标人全称、加盖单位公章(正本1份,副本两份)于2017年11月10日下午15点递交到合肥市职业教育公共实训中心。(合肥工业学校科技楼十楼)
八、现场勘察及答疑:2017年11月9日下午15点至16点在合肥市职业教育公共实训中心(磨店职教城烈山路与关井路交口)。(投标单位必须现场勘察)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11月10日下午15点,合肥市职业教育公共实训中心。
十、评标办法;有效最低价中标。
十一、本招标文件具体解释权归合肥市职业教育公共实训中心所有。
十二、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 ********

合肥市职业教育公共实训中心
2017年11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业管理 实训中心 职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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