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工程电务非安装设备招标公告

铁路工程电务非安装设备招标公告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工程电务非安装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JGWZ2017-05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以《关于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4]47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国铁路总公司和黑龙江省投入的资本金及国内银行贷款,资本金以外的资金利用国内外银行贷款解决,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哈佳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电务非安装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概况: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位于黑龙江省的中东部,地处松花江南岸的哈尔滨市与佳木斯市,线路起自哈尔滨站,经宾西、宾县、方正、得莫利、高楞、达连河、依兰至佳木斯市的佳木斯站,途经两市三县,线路全长343.088km,新建车站16座。
2.2资金来源:见本公告招标条件。
2.3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母公司及其有关联关系的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5.凡具备承担投标工作内容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投标申请人必须到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并同时在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bidding.crmsc.com.cn>)完成注册。只有在该平台成功注册的投标申请人才可以报名。
6.1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必须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同时还应提供在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台成功注册的证明(打印有企业名称的任一网页即可)。
6.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址: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4层,电话: ****-********),时间为2017年11月14日至2017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6.3招标文件售价每包500元,售后不退,报名时须持汇款凭证并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
6.4报名时须携带U盘以便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7年12月7日上午8时30分至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7日9时30分,开标时间为2017年12月7日9时30分,地点为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
7.2逾期送达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9.招标人信息及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佳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东直路333号
邮 编:150050
联 系 人:葛学武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院国海大厦12层
联 系 人:陈曦
电 话:****-********
传 真:****-********
开户名称: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帐 号:7112 3101 8260 0075 044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哈佳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1月14日附件:
1.包件号:A01
1.1包件名称: 通信非安装设备
1.2.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及数量
GSM-R基站综合测试仪 台 2
GSM-R多功能频谱分析仪 台 2
天馈/驻波比分析仪 台 4
通过式功率计 台 4
GSM-R测试手机 台 4
G网综合测试仪 台 1
GSM-R移动终端综合测试仪 台 1
GPS定位仪 台 4
角度仪 台 4
电子经纬仪 台 4
以太网网络测试仪 台 6
标签机 台 8
视频监控测试仪 台 2
维修扳手/改锥/电筒/冲击钻工具盒 套 60
多功能测试平台 台 2
2M误码仪 台 8
便携式光时域反射仪 台 10
光纤熔接机 台 6
光源/光功率计 台 10
在线纤序查找套件 台 2
光缆普查套件 台 2
光电缆径路测试仪 台 8
综合布线测试仪 台 6
红外测温仪 台 8
数字万用表 台 41
兆欧表 台 8
钳式电流表 台 8
钳式接地电阻测试仪 台 8
红光源 台 6
蓄电池放电容量测试仪 台 4
防雷器测试仪 台 6
发电机(4KW) 台 6
1.3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制造商唯一授权委托并满足本次招标资格条件的代理商。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2.许可和认证:
1.投标人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携带原件备查)。
3.生产能力:
1)制造商须提供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
2)主要投标产品(GSM-R基站综合测试仪、GSM-R多功能频谱分析仪、天馈/驻波比分析仪、G网综合测试仪、GSM-R移动终端综合测试仪、便携式光时域反射仪、光纤熔接机、光电缆径路测试仪、在线纤序查找套件)须有铁路局电务处开具近三年内中标产品用户使用良好报告证明(携带原件备查)。
4.财务能力:投标人须出具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三年每年财务状况不得亏损)。
5.质量保证能力:
1)投标人须提供产品质量承诺书(承诺书有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出具并加盖公章,如为代理商投标,同时加盖代理商公章)。
2)所投产品为进口品牌的,投标人应提供由该制造商授权,并在中国大陆地区设置的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
6.供货业绩:须提供主要投标产品(GSM-R基站综合测试仪、GSM-R多功能频谱分析仪、天馈/驻波比分析仪、G网综合测试仪、GSM-R移动终端综合测试仪、便携式光时域反射仪、光纤熔接机、光电缆径路测试仪、在线纤序查找套件)2014年以来年铁路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并附合同复印件(携带原件备查);提供3个铁路建设机构近三年200公里/小时以上客运专线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并附合同复印件(携带原件备查)。
7.履约信用:投标人须提供履约信用证明(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投标人的投标产品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未由于中国铁路总公司公布的物资供应不良记录而处于暂停铁路建设项目投标资格期间内。
9.投标人须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等违法记录书面证明。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包件号:A02
2.1包件名称:信号非安装设备
2.2.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及数量
ZPW-2000A客专移频设备整机测试系统 套 1
ZPW-2000A客专移频在线测试记录仪 台 72
牵引不平衡电流测试仪 台 3
码序测试装置 台 3
轨道电路故障分析系统 台 4
标准轨道电路分路测试仪 台 11
便携式轨道测距仪 台 8
轨道电路故障智能诊断仪 套 17
钢轨绝缘测试仪 台 13
相位表 块 19
应答器综合参数测试仪 台 9
应答器数据读写专用工具 套 1
接地电阻测试仪数字式 台 9
便携式转?机拉力测试仪 套 7
继电器微机测试台 套 3
继电器智能测试台 套 1
交直流转?机智能测试台 台 1
断路器、熔断器微机监测台 台 1
防护盒、滤波器微机监测台 台 1
断相保护器微机监测台 台 1
减速器测试台 台 1
继电器检修工作台 台 4
移位接触器测试台 台 1
防雷元件测试仪 台 16
列控报文管理系统 套 1
轨旁电参数瞬态记录分析装置 台 1
高阻快捷线缆测试仪 台 5
电缆径路探测仪 台 9
电缆环阻测试仪 台 8
地线(贯通)导通测试仪 台 9
液压取线器 套 14
内燃钢轨钻孔机 台 15
摄像手电 个 42
夜间作业照明综合灯组 组 7
数码发电机 套 12
三相发电机 台 1
充电式扳手 台 76
红外测温仪 台 33
风力除雪机 台 26
测试用电脑 台 19
蓄电池性能测试仪 台 8
激光测距仪 台 14
GYK测试设备 台 1
防雷硒堆测试仪 台 5
信号灯泡老化筛选台 台 1
2.3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制造商唯一授权委托并满足本次招标资格条件的代理商。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2.许可和认证:
1)投标产品须通过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技术审查会审查或有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颁发的铁路专用计量器具新产品技术认证证书(携带原件备查)。
2)投标产品须具有本年度或上年度省级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携带原件备查)。
3.生产能力:制造商须提供生产许可证明(携带原件备查)。
4.财务能力:投标人须出具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三年每年财务状况不得亏损)。
5.质量保证能力:
1)投标产品须具有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ZPW-2000A轨道电路设备厂家)的ZPW-2000A测试维修设备设计采用证明。
2)投标人须出具室内电源和数字电缆各2个以上招标使用单位使用投标产品处理现场高阻接地、混线故障成功实例(接地电阻在0.2兆欧以上)、2个以上国内高寒地区电务部门现场高阻故障成功处理实例,并出具相关电务处实例证明报告(携带原件备查)。国内高寒地区是指中国铁路总公司所属哈尔滨铁路局、呼和浩特铁路局、沈阳铁路局、乌鲁木齐铁路局、青藏铁路公司。
3)"15~21"项投标物资及管理系统须与牡丹江电务段既有的检修设备、应用软件互相兼容。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产品近三年铁路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附合同复印件(携带原件备查)。并出具使用单位使用良好证明材料。
7.投标人的投标产品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未由于中国铁路总公司公布的物资供应不良记录而处于暂停铁路建设项目投标资格期间内。
8.投标人须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等违法记录书面证明。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签: 安装设备 铁路 佳木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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