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地质公园主雕塔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矿山地质公园主雕塔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阜新市国土资源局拟建的矿山地质公园主雕塔工程,已由阜新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监理单位。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阜新市太平区太平大街南终点
  2、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3、设计单位:阜新市时代建筑设计院
  4、工程规模:总高度:24.5M;
  其中剑石雕塑:20.9M
  二、招标内容:行使施工阶段监理全部职能。
  三、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四、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为2009年1月23日,竣工日期为2009年5月30日,工期 138日历天。
  五、投标人资格:
  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和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的监理企业。招标人拒绝联合体投标和分公司投标。
  六、本工程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七、凡符合上述第五条规定并有意向的投标人,请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并附上述证件复印件一试二份),按下述的报名地点报名参加投标,并到招标代理单位处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时间为 2008 年12 月23日至 2008 年12月29 日,每天上午 8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公休日与节假日除外)。
  八、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500.00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还(售后不退)。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提交10,0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09 年1月 15日 9时。提交的地点为阜新市国土资源局--爱地大厦六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恕不接受。
  十、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于上述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阜新市国土资源局--爱地大厦六楼会议室公开进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
  十一、本工程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或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十三、报名地点:阜新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吕思明 电话:138*****394
  
  
  招标人:(盖章)阜新市国土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办公地址:阜新市人民大街48号 邮政编码:123000
  联系人:吕思明 电话:138*****394
  
  
  招标代理单位:(盖章)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姜山
  办公地址:阜新市建筑工程交易中心 邮政编码:123000
  联系人:邓阜安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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