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寿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2017年扶贫资金用于贫困村项目第一标包、第二标包、第三标包公开招标公告
延寿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2017年扶贫资金用于贫困村项目第一标包、第二标包、第三标包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17年扶贫资金用于贫困村项目第一标包、第二标包、第三标包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采购单位 | 延寿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 ||
行政区域 | 黑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17年11月19日17:0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11月20日09:00至2017年11月24日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林街25-11号) | ||
开标时间 | 2017年12月11日09:00 | ||
开标地点 | 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林街25-11号) | ||
预算金额 | ¥233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延寿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 ||
采购单位地址 | 延寿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赵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林街25-1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杨先生****-******** |
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延寿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7年扶贫资金用于贫困村项目第一标包、第二标包、第三标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7年扶贫资金用于贫困村项目第一标包、第二标包、第三标包
项目编号:HLJZKWH-2017-040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延寿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延寿县
联系方式:赵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先生****-********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林街25-1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延寿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对2017年扶贫资金用于贫困村项目第一标包、第二标包、第三标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HLJZKWH-2017-0409
二、项目名称:2017年扶贫资金用于贫困村项目第一标包、第二标包、第三标包
三、资金来源:扶贫资金
四、项目投资:约233万元
五、招标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标包 | 标包内容 |
一 | 人身小额保险 |
二 | 财产保险 |
三 | 无人机 |
六、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2月18日前。
项目地点:
第一包: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第二包: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自有正在居住住房;
第三包:加信镇民主村八团屯、安山乡兴福村中心屯。
七、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
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法人、项目负责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到检察院进行查询,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查询结果告知函需在有效期内;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一包:
1、须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以在延寿县开展人身小额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或分支机构。须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复印件。
第二包:
1、须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以在延寿县开展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或分支机构。须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复印件。
第三包:
1、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副本和近期的检验或检测报告;
2、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
3、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八、报名方式及时间。
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需携带本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银行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检查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其中第一包、第二包还需携带《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第三包需携带产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副本和近期的检验或检测报告,生产厂家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前来报名。报名及招标文件公示时间:自2017年11月20日至2017年11月24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每本售价500元,请到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林街25-11号),招标文件售价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十、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1日8时30分,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送达代理机构指定的文件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代理机构拒收。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投标文件递交处”。
十二、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十三、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1日9时00分。
十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延寿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林街25-11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2017年11月19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法人、项目负责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到检察院进行查询,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查询结果告知函需在有效期内;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一包:1、须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以在延寿县开展人身小额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或分支机构。须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复印件。第二包:1、须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以在延寿县开展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或分支机构。须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复印件。第三包:1、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副本和近期的检验或检测报告;2、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3、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33.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1月20日 09:00至2017年11月2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林街25-11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到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林街25-11号)自行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1日 08: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林街25-11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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