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宁夏:彭阳县白阳镇周沟至新集乡沟口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所 属 行 业:交通运输、铁路轨道工程
标 讯 类 别:国内招标信息
资 金 来 源:国内政府资金
所 属 地 区:宁夏
招标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宁夏彭阳县白阳镇周沟至新集乡沟口公路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发改交通[2008]998号文件)《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下达农村公路2008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和国家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阳县交通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并已落实,招标人为宁夏彭阳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中心,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的实施和完成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项目位于彭阳县白阳镇和新集乡境内,本项目共分1个合同段进行招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四级公路设计,路线全长17公里,属旧路改造项目,沥青混凝土路面。
预计工期:2009年2月15日开工—2009年8月30日竣工,有效工期195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三级或三级以上公路工程施工资质,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且信誉良好并能提供和本项目类似地质、地形条件和类似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施工企业,可以对该项目进行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上述条件并愿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请于2008年 12月25日至 2009年1月13日每天9: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彭阳县交通局五楼持企业法人授权书或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并附带上述证件的复印件(盖有红色法人章)及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人自编招标文件部分每套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其中交通部范本由投标人自己购买)。
5.投标保函: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3条规定提交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担保。
6.标前会议: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投标人进行工程现场考察并召开标前会议。
现场考察时间及集合地点:投标人自行考查;
标前会议时间:2009年1月3日14:00 时;
地点:宁夏彭阳县交通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1月13日上午9:00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递交至:彭阳县 交通局六楼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招标人定于2009年1月13日上午9:00时在彭阳县交通局六楼会议室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彭阳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彭阳县城兴彭路101号
邮 编:756500
联系人:高先生
电 话:0954-*******
传 真:0954-*******
彭阳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中心
二○○八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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