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城市防洪指挥调度中心零星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襄樊市城市防洪指挥调度中心零星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襄樊市城市防洪指挥调度中心零星工程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襄樊市城市防洪指挥调度中心零星工程已由 襄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襄发改投资[2007]17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襄樊市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 单位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襄樊市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襄城区虎头山北路与滨江路交汇处;投资规模:300万元;装饰面积:9500m2;工期:70日历天;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装饰装修)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一 (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 2008年12 月26 日至 2008年 12 月 30 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襄樊市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炮铺街3#)(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和凭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留复印件验原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8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08 年 12 月 31日9 时 30分,地点为襄樊市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炮铺街3#)。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襄樊市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东方宏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襄樊市滨江大道4号 (襄樊四水厂院内)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彭新江联系 人: 毕春艳
电 话: 139*****532 电 话: 133*****898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08 年 1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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