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氧气招标公告
医用氧气招标公告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受 梅州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对 医用氧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400-201710-mz059001-0085
二、采购项目名称:医用氧采购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4,000,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医用液态氧,单价3.70元/立方米;40L医用瓶装氧,单价21.3元/瓶;15L医用瓶装氧,单价12.8元/瓶。
2.项目编号:CLPSP17MZ00ZC64
3.采购项目品目:其他医药品
4.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项目为梅州市人民医院范围内所有医用液态氧、40L医用瓶装氧、15L医用瓶装氧的采购,供应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5.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6.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7.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8.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梅州市财政局。
9.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同时具有医用氧气的经营范围,如营业执照中没有体现经营范围,还须提供工商局网站“企业基本资料查询”或“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加盖公章。
3.若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提供以下有效证书复印件:
(1)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生产或认证范围包含医用氧;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委托运输的第三方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
(4)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气瓶充装许可证》。
4.若投标人为非生产企业,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书复印件: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委托运输的第三方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
(3)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气瓶充装许可证》。
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 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原件装订入投标文件正本中);
7.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对参加登记报名的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
8.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外,其他资料均加盖公章并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同时具有医用氧气的经营范围,如营业执照中没有体现经营范围,还须提供工商局网站“企业基本资料查询”或“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查)
2.若投标人为生产企业,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书复印件:(原件现场核查)
(1)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生产或认证范围包含医用氧;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委托运输的第三方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
(4)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气瓶充装许可证》。
3.若投标人为非生产企业,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书复印件:(原件现场核查)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委托运输的第三方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
(3)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气瓶充装许可证》。
4. 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现场核查)
5. 提供下述资料之一:
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
注:1)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2)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注册。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11月21日 至 2017年11月27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梅州市梅江区金燕大道宝盈国际大厦9楼B室(梅州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2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梅州市梅江区金燕大道宝盈国际大厦9楼B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2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梅州市梅江区金燕大道宝盈国际大厦9楼B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11 月 21 日 至 2017 年 11 月 27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邹小姐 | 联系电话:****-*******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曾小姐 | 联系电话:****-*******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
联系人:梁群燕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510075 |
(三)采购人:梅州市人民医院 |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黄塘路34号 |
联系人:梅州市人民医院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514031 |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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