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站后“四电”集成及相关工程水泥制品物资招标公告
铁路站后“四电”集成及相关工程水泥制品物资招标公告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新建杭州至黄山铁路站后“四电”集成及相关工程
水泥制品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EEBSHW2017-TP21
1.采购条件
本项目新建杭州至黄山铁路站后“四电”集成及相关工程已由国家发改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杭州至黄山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4〕132号)和中国铁路总公司、浙江省人民政府、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杭州至黄山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4〕48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杭黄铁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获得的工程建设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电气化工程分公司,施工单位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杭黄铁路四电集成项目经理部。本项目水泥制品 因工期限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杭州至黄山铁路(简称“杭黄铁路”)位于皖南及浙西地区,线路东起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杭州东站,向西经杭州市萧山区、富阳市、桐庐县、建德市、淳安县,越皖浙交界的天目山山脉进入安徽省,经宣城市所辖绩溪县和黄山市所辖歙县、徽州区至黄山市黄山北站。本项目杭州东站至黄山站运营长度287.530km,建筑长度264.769km;其中浙江省境内184.713km,安徽省境内80.056km。杭州东至黄山北站直达客车运行约76min。
全线设杭州东、杭州南、富阳、桐庐、建德东、淳安、三阳、绩溪北、歙县北、黄山北等10个车站,其中杭州东、杭州南为既有车站,绩溪北、歙县北及黄山北站为与合福铁路共用车站。淳安站及三阳站为高架车站。
杭黄正线桥梁167座91.887km,隧道88座139.448km,全线桥隧总长231.335km(左线、含杭长代建长度),桥隧比87.4%。最长桥梁为浦阳江特大桥,全长6.216km。最长隧道为天目山隧道,全长12.013km,位于皖浙交界处。
2.2设计主要技术标准:
(1)铁路等级:客运专线
(2)正线数目:双线
(3)设计区段旅客列车速度:250km/h
(4)线间距:4.6m
(5)最小曲线半径:一般4000m、困难3500m
(6)最大坡度:杭州南至绩溪北20‰;绩溪北至黄山北段12‰
(7)牵引种类:电力
(8)机车类型:CRH系列电动车组,其中绩溪北至黄山北普速列车机型与皖赣线一致
(9)到发线有效长度:650m
(10)列车运行控制方式:自动控制
(11)运输调度指挥方式:调度集中
(12)建筑限界:客专铁路建筑限界
2.3相关线路主要技术标准
(1)枢纽其他正线、疏解线及联络线
绩溪北站内皖赣扩能改造工程左线、右线结合皖赣扩能改造工程技术标准及杭黄正线衔接的侧向过岔速度限制按160~200km/h标准有碴轨道进行设计;仅考虑通行客车(含皖赣线普速客车)。
绩溪黄山地区绩溪北站西端的东南及南东联络线受接轨的42号高速道岔侧向通过速度限制,按160km/h标准有碴轨道进行设计;仅考虑通行电动车组;最小曲线半径2000m;最大纵坡20‰。
(2)动车组走行线
动车组走行线的平面标准,根据走行线的长度、所经地区的地形地质条件等,按80km/h的速度标准设计;最小曲线半径550m;其纵断面标准根据动车组(空车)的牵引特性确定,最大坡度不应大于35‰。
(3)养护维修列车走行线
养护维修列车走行线按≤100km/h的速度标准设计,最大坡度困难条件下不应大于30‰。
2.4招标内容:
物资品种、型号、包件划分等详见附件1《杭黄铁路四电集成及相关工程物资设备采购招标包件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3.1.1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许可和认证: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范围内的应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简称"CRCC")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如果投标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3C 认证)范围的投标人须提供强制认证证书;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3.1.3生产能力:满足招标文件交货期要求;
3.1.4 财务能力: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14年度至2016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的复印件;
3.1.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证书;其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1.6 供货业绩:满足竞争性谈判公告中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投标人供货业绩要求。
3.1.7 履约信用: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无不良记录。
3.1.8 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投标人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2本次竞争性谈判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杭黄铁路四电集成工程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包件一览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基本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
3.3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供应商;投标人必须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范围内。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作为否决投标条件。潜在投标在投标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有或无都需填报且需要投标人当地法院盖章)。
3.5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3.6投标企业所投物资不能存在第三方权益争议。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17 年11月23日9:30时前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将电子扫描版发送至邮箱ceebhhwzb@163.com。
发售谈判文件时间:2017年11月20日至 2017年11月23日。
投标人根据所购买包件售价,将标书款足额汇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如下)。收到汇款信息并经核实后,通知投标人将电子版谈判文件发送至邮箱。
标书费采用汇款形式收取,标书款请电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电气化工程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黄山屯光分理处
投标人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谈判编号及包件号。
4.3谈判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公告附表,售后不退。
4.4有关谈判文件的答遗文件将在中国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公司网站(http://www.eeb.cn/)发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7年11月28日9时00分至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11月28日9时30分,递交地点: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黄山东路140号雷汀曼三楼中铁电气化局杭黄项目部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采购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电气化工程分公司
施工单位: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杭黄铁路四电集成项目经理部
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黄山东路140号
联系人:刘明
联系电话:186*****713
电子邮件:ceebhhwzb@163.com
2017年11月2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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