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园林绿化专用车辆及鄂州市西山风景区垃圾清扫车采购项目(四个包)
景区园林绿化专用车辆及鄂州市西山风景区垃圾清扫车采购项目(四个包)
项目编号:DZZX-ZFCG-03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杰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鄂州市西山风景区管理处
采购单位地址:鄂州市西山风景区管理处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高处长 联系电话:138*****68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彭杰 ****-*******
代理机构地址: 鄂州市滨湖西路117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设备名称采购预算(元)规格数量交货期交货地点一园林打药车102000详见技术要求1辆合同签订后10天内采购人指定地点二洒水车174000详见技术要求1辆合同签订后10天内采购人指定地点三燃油观光车160000详见技术要求2辆合同签订后10天内采购人指定地点四垃圾清扫车480000详见技术要求1辆合同签订后10天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具有独立法人的合法企业;3.3、投标人必须是本采购项目所投车辆的制造商或经销商;3.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报名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1.6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7年12月01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11月20日 10:57至2017年11月2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市滨湖西路117号二楼)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资格初审
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2月01日 08:30至2017年12月01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12月01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评标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鄂州市西山风景区园林绿化专用车辆及鄂州市西山风景区垃圾清扫车采购项目(四个包)(项目名称)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采购人为鄂州市西山风景区管理处,采购资金来自城投资金(资金来源)。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鄂州市西山风景区管理处(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鄂州市西山风景区园林绿化专用车辆及鄂州市西山风景区垃圾清扫车采购项目(四个包)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
包号 | 设备名称 | 采购预算(元) | 规格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一 | 园林打药车 | 102000 | 详见技术要求 | 1辆 | 合同签订后10天内 | 采购人 指定地点 |
二 | 洒水车 | 174000 | 详见技术要求 | 1辆 | 合同签订后10天内 | 采购人 指定地点 |
三 | 燃油观光车 | 160000 | 详见技术要求 | 2辆 | 合同签订后10天内 | 采购人 指定地点 |
四 | 垃圾清扫车 | 480000 | 详见技术要求 | 1辆 | 合同签订后10天内 | 采购人 指定地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具有独立法人的合法企业;
3.3、投标人必须是本采购项目所投车辆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3.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报名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17年11月20日至2017年11月24日(上午8:30-11:30,上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在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市滨湖西路117号二楼,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投标单位基本帐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扫描件)。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或2017 年财务报告;投标人为当年注册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承诺函原件,格式自定);
(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任意一月缴纳税收和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以上所要求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原件备查),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在报名资料封面上用正楷字写上投标报名联系人名称及其联系手机电话及办公室电话。报名资料需编页码。其它原件现场核验退回。)
4.2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 本采购项目包一投标保证金为贰仟肆佰圆(人民币);包二投标保证金为叁仟叁佰圆(人民币);包三投标保证金为:叁仟贰佰圆(人民币);包四投标保证金为:玖仟陆佰圆(人民币),供应商必须在2017年12月1日上午9:30时前到账。
5.2投标保证金必须由供应商账户汇入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户,不是供应商账户汇入的投标保证金视同资格后审不合格。
单位名称: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长城支行
行号:********0218
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保证金未到帐的资格后审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6.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
6.1投标文件的递交采取书面递交。书面投标文件及相关原件资料在2017年12月1日上午8:30-9:30时提交至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由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
6.2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室公开进行,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准时参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7年11月20日。
7.2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7.3信息发布时间若发生延迟,日程安排顺延。
8.联系方式
8.1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称:鄂州市西山风景区管理处
联系人:高处长 联系电话:138*****688
8.2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称: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鄂州市滨湖西路117号二楼
联系人:彭杰 联系电话:****-*******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杰
项目联系电话:****-*******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二十二条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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