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体育馆绿化提升亮化维护工程谈判公告
吕梁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体育馆绿化提升亮化维护工程谈判公告
吕梁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体育馆绿化提升亮化维护工程谈判公告
吕梁市同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吕梁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的委托,对体育馆绿化提升亮化维护工程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竞标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名称:体育馆绿化提升亮化维护工程
二.采购预算:*******元
三.项目编号:TXZC-2017-057
四.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采购内容为体育馆绿化提升亮化维护工程共一包。
2、范围包括: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工 期:40日历天
4、质量标准:合格
5、地 点:体育馆
五.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报价人须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的建造师;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 ;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6、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
7、建筑工程规费证书(山西省)(营改增后2011计价依据(调整版);
8、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9、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10、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11、社保缴纳凭证(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缴纳社保金)
12缴税凭证(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缴纳税收)
注:
1、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查验后归还),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谈判小组评审结论最终认定为准。(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式叁份)。
2、购买招标文件时,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提出的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七. 谈判文件发售
1.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 11月 21日至2017年 11月 23日
(北京时间8:30-12:00,15:00-17:30,节假日除外)
2.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吕梁市离石区滨河北东路出入境管理局背后民爆公司办公楼中单元101室
3.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11月24日09时30分
地点:吕梁市离石区滨河北东路出入境管理局背后民爆公司办公楼中单元202室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吕梁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地址:离石区龙凤南大街
联 系 人:陈步亮
联系电话:138*****628
采购代理机构:吕梁市同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地 址:吕梁市离石区滨河北东路出入境管理局背后民爆公司办公楼中单元101室
项目联系人:雒娇
电话:153*****994
吕梁市同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1日
招标
|
吕梁市同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