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仪器设备采购(2017年第一批)招标公告

内蒙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仪器设备采购(2017年第一批)招标公告

内蒙古万维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委托,就其所需仪器设备采购(2017年第一批)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招标编号:WWT2017-CG002

2、设备名称:内蒙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仪器设备采购(2017年第一批)

3、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4、交货时间:合同中约定

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二、招标内容:

1、一标段:第三包:全自动移液与核酸纯化工作站1套,冷链安全监控系统1套,病毒气溶胶采集富集仪1台,急速核酸检测系统1台,生物安全转运系统1台。

2、二标段:第五包:工业分析仪1台,水分测试仪1台,胶质层测定仪1台,鄂式破碎仪1台,自动测氢仪1台,球磨仪1台,颚式破碎机1台,超离心碾磨仪1台,量热仪1台,冷凝水器2台,旋转蒸发器2台,PH计3台,戴安淋洗液自动发生装置1台,加热磁力搅拌器2台,20位赶酸电热板2台,自动旋光仪校准管1台,天平1台,恒温振荡器2台,立式冷藏柜1台,制冰机1台,电热板2台,振荡器2台,分液漏斗振荡器2台,漩涡混匀器数显型4台,微孔板振荡器1台,干热玻璃珠快速灭菌器1台,干热玻璃珠快速灭菌器1台,电动分样器1台,智能一体化蒸馏仪2台,净气型通风柜1台,全自动匀浆机(全自动匀质器)1台,低本底α、β测定仪1台,浊度仪1台,迷你离心机1台。

投标人可对上述个别标段或全部标段进行投标,但应对标段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标段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如有缺漏,将导致废标。

三、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投标人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投标人需提供产品销售代理证书或设备制造商针对本次招标项目出具的专项授权书(投标人是设备制造商的除外)。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足够资产及专业技术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并且能够在产品使用地区提供长期维护等服务。

5、投标人及产品在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

四、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0日~2017年11月24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2:00时~5:00时,北京时间)。

2、报名地址: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金桥大道金正大厦三楼301室;

3、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和三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 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

(3)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如一三证合一无需提供此项)

4、招标文件发售地址: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金桥路金正大厦三楼,未报名单位不予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1月20日~2017年11月24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2:00时~5:00时,北京时间),领取招标文件。

五、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如下两家网站发布。

(一) 网址:

(二)内蒙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网址:http:// www.nmciq.gov.cn

本公告合法授权发布网站仅为:(网址:)与内蒙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http:// www.nmciq.gov.cn)。其他网站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由其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联系人:王永恒

联 系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万维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地 址:呼市金桥开发区金桥大道金正大厦三楼301室

联系人:田乐乐、李秀芳

联 系 电 话:0471—******* ******* 邮 箱:nmgwwt@163.com

邮 箱:nmgwwt@163.com

本公告合法授权联系人仅为:内蒙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与内蒙古万维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联系人均为无效联系人 ,并由其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017年11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仪器设备 检验检疫 出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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